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对夜班津贴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对夜班津贴的规定是什么
  
  近几年来,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原制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明显偏低,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稳定中、夜班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积极性,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中夜班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
  
  实行三班制生产的企业,从事大夜班生产的工人和必须跟班生产的干部,夜班津贴标准为每天十元;从事中班生产的工人和必须跟班生产的干部,标准为七元。实行两班制生产的企业,工人和必须跟班生产的干部,享受中班津贴的,其标准为七元。
  
  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实行三班制,两班制工作的,可以比照上述标准执行。
  
  调整后的标准,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所需资金列入成本。
  
  1、三班制的中班津贴为5元,大夜班津贴为6元;
  
  2、两班制的夜班津贴为5元;
  
  3、常日班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生产(工作)超过23点的发夜班津贴5元;
  
  4、在夜间(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工作不足三小时的不发夜班津贴。
  
  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劳动生产条件等情况,在本规定确定的夜班津贴标准区间内,选择本企业的具体执行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夜班津贴是一项员工福利,设立的目的也是为了维护夜班劳动者的附加代价。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访问网站,寻找劳动者保障方面律师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被刑拘后逮捕通知家人吗
      被刑拘后逮捕通知家人吗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批准逮捕......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总公司签订合同能否起诉分公司?
      和总公司签订合同能否起诉分公司?这样是不可以的,以分公司名义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公司欠付卖方货款,卖方同时起诉分公司、总公司为共同......


·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一、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


·有什么样的情况属于重婚
      有什么样的情况属于重婚重婚应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


·关于违约金税率是多少钱?
      关于违约金税率是多少钱?增值税应税项目中收取的滞纳金,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应当计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税率17%。用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


·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多久,怎么做司法鉴定?
      我国司法机关,由于自身办案能力有限,会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针对案件中的一些专业性复杂问题,我们的司法机关以及案件当事人都会选择采取司法鉴定的......


·一、男方出抚养费有权利要娃娃的姓吗?
      一、男方出抚养费有权利要娃娃的姓吗?可以要;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


·离婚后起诉孩子探视权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后起诉孩子探视权需要什么材料?要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公司法诉讼案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诉讼案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我们国家,除了民事诉讼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诉讼类型关于公司的相关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公司内部可能会发......


·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