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如何吊销?
在当今这个社会,土地使用证是每一个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的证明,您都知道的是,土地使用证是需要当事人前往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证有的时候会被政府吊销,很多人对这个吊销的问题不是很了解。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如何吊销?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如何吊销?
房屋土地使用证原则是不可以吊销的国土局造成当事人的损失是要赔偿的。
办理土地使用需要的材料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所需资料:
1、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5、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6、出让宗地界址图;
7、宗地界址图;
8、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二级市场办证
所需资料:
1、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2、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5、转让协议;
6、转让宗地界址图;
7、宗地界址图;
8、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9、其它税费缴讫凭证;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所需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2、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3、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4、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5、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6、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7、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8、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所需资料:
1、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2、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贷款(抵押)合同
5、土地评估(备案)
6、协办函(国土分局)。
二、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者应按照以程序办理:
(一)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三)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
(四)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
(五)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
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通常情况下,原则上我国的土地使用证是不能被吊销的,因此也就不存在土地使用证如何吊销的问题了,其次,就是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会因为工作或者其他事,与对方签订合同,但是当我们或者对方因为某些原因对于合同中规定的内容进行......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
·医方该如何正确对待医患纠纷?
医方该如何正确对待医患纠纷?近年来我国的医患关系问题愈发的尖锐化,除了公民维权意识增强之外当前的就医环境也是一大影响因素。在众多的医患纠纷案......
·企业拆迁政府停电停水合法吗?
企业拆迁政府停电停水合法吗?最近几年,因拆迁而发生的冲突屡见不鲜,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拆迁补偿金与被拆迁户心理预估的不能达成一致。合法......
·无证酒驾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无证酒驾致人死亡怎么处罚?酒驾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甚至有的人还没有驾驶证就在道路上驾驶车辆,那么无证酒驾致人死亡怎么处罚?这种现象在实践中......
·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
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一、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男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
·一、不知情的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不知情的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问题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案例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案例有哪些中小企业在保护自身经营发展时会采用融资手段,那么此时需要加强自身与债权人之间的联系和信任就必须请第三方作为担保人,......
·公开宣判和不公开宣判区别是什么?
一、公开宣判和不公开宣判区别是什么?1、公开审理是为了增加法院审理案件的透明度,在民众监督下保证法律得到公平、公正的执行;不公开审理是为了保护......
·如何防范侵犯专利权的保护?
如何防范侵犯专利权的保护?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有利于吸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境外投资,更好的开拓国际市场,必须加大专利权的保护力度,综......
·对嫌疑人不批捕判缓刑吗?
一、对嫌疑人不批捕判缓刑可以么?逮捕和判刑是有联系的,但又不完全是一回事。有的被告按罪应负刑事责任,但按政策和实际情况不宜逮捕而又不是非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