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时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

夫妻会因“感情破裂”而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离婚,在离婚协议时包括很多内容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离婚时受到伤害最大其实孩子,如何让孩子的伤害最小化最关键的就是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和您说一下离婚时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定法律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夫妻离婚,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况,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
  
  9、被抚育的子女已满十周岁,应按子女的选择,直接抚养,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也可以准许。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会在子女成年前,有权决定是否和女儿一起生活,这个权利一直到女儿成年为止,所以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对于孩子的的健康成长起着关键的作用。所以离婚后,孩子有谁抚养应该以最有利好孩子健康成长为基础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建设期间的违约金收入标准是什么?
      工程建设期间的违约金收入标准是什么?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


·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一直以来我国施行的土地政策是土地国有,每个人都有土地使用权,在农村地区我们可以更加深刻的感受到土地的使用......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国有企业,一直以来是我国经济的顶梁柱,国有企业的兴衰直接影响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非常重视国有企业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


·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
      随着现在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对交警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质疑,这就首先需要明确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这样才能保证自己......


·无罪判决检察院刑事抗诉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无罪判决检察院刑事抗诉书的内容有哪些?无罪判决检察院刑事抗诉书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抗诉的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


·未成年吸毒被抓会怎么进行处罚
      现在有些未成年人,因为一些原因导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而其中出现未成年人吸毒、卖淫的情况也很多,其中如果未成年吸毒被抓的话,应该怎么作出处......


·在我国起诉离婚调解和好的多吗
      原告方如果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法院在对离婚请求进行判决的过程当中,通常一审都是要事先进行一下调解的。当然这是法院在审理离婚的民事案件......


·关于企业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制度是怎样的?
      关于企业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制度是怎样的?一、关于企业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制度是怎样的?关于企业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制度具体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准则中何为数额较大?
      (一)个人犯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一、醉驾可以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可以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