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条件是指什么内容

土地使用条件是指什么内容现实生活中,有些土地所有权掌握在国家手中,老百姓仅可取得使用权,符合土地使用权申请的老百姓可以通过申请使用权获得某一土地的实际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条件是指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符合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属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其他用地等;3、取得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6、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
  二、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符合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3、政府投资项目须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5、属城市更新项目的,建筑物拆除和房地产证注销工作已完成,且申请主体已取得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文件。
  三、以招拍挂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申请人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的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并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四、临时用地的申请条件
  1、为急需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或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土地。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用地的,建设工程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其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2、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3、不影响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实施。以上,相信您土地使用条件是指什么有了一定的掌握了。在这里,我们还需要提醒您,一旦申请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不能擅自更改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方式。确需变更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否则严重的会丧失土地使用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事业单位辞职不批后开除合法吗
      事业单位辞职不批后开除合法吗不合法,即使是事业单位,也参照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正式员工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得以任何理......


·非法集资公司高管定罪是怎么样的?
      近来非法集资的现象越来越多,一些单位和者个人在向公众募集资金时不按照国家的法定程序及批准,并且承偌给予高回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国家也是严厉......


·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随着这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财务和经济水平也逐渐增高。在发展和谐社会的现在,存在很多的赠与行为。赠与行为一般是无偿......


·一、劳动合同续签邮件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续签邮件怎么写?单位与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


·脱密措施(脱密期)是怎么样的?
      ???脱密措施具体指承担保密任务的员工在离职前(无论是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还是一方明确要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原先岗位,在接触不到商业秘密的新岗位例如......


·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有哪些?
      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有哪些?一、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


·破产清算资产评估重点审计的内容是什么?
      破产清算资产评估重点审计的内容是什么?企业经营过程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对于企业经营来说最不幸的就是企业破产,企业一旦被法院宣布破产,那......


·法定禁止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一、法定不能结婚的近亲范围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


·工伤赔偿计算
      工伤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一、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局不给审核怎么办?
      一、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局不给审核怎么办?1、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2、对于......


·离婚房产更名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双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表示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终结,但不并代表双方就此没有任何瓜葛,除了子女抚养问题仍然涉及到夫妻双方以外,还有共同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