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庆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现上升的趋势,不少夫妻感情生活不和时就会选择离婚。在重庆,如果双方通过协商没有谈成离婚,则主张离婚一方可以走法律渠道,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申请。而打官司是需要钱的,那么重庆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费吗?下面我们就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重庆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费吗?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二、起诉离婚一般多久能够判下来?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解答了重庆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费吗这个问题。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么有请律师的话,要预缴一笔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好其它费用。一笔来说,案件受理费在几百元左右,如果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则法院还会按照争议金额的一定比例征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
      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一、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


·未成年人监护协议书怎么写?
      未成年人监护协议书怎么写?未成年人监护协议书怎么写?委托人: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未成年人________的监护事宜......


·父母离婚后儿童抚养费标准
      在父母离婚的情形说到孩子抚养问题是比较多的,而此时父母都是要实际对孩子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儿童由一方实际抚养了之后,另一方此时无法亲自抚养......


·一、买卖不破租赁主要内容里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主要内容里的例外情况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


·辞退员工要一次性发完工资是否有法律上的要求
      一,辞退员工要一次性发完工资是否有法律上的要求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结清。《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


·故意伤害罪坐牢了还要赔偿吗
      故意伤害罪坐牢了还要赔偿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


·婚后财产中房产怎么处置
      在我国,夫妻双方结婚之后,不是说只要夫妻双方结了婚,夫妻双方之前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就算夫妻双方结婚了,在结婚之间,属于......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在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的分类是有很多种的,整个建筑工程中,只有所有分项工程都是检验合格的,那么整个建筑工程才可以被使......


·轻微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必须指出,轻微伤不属于刑法要处罚的范围,所以这一问题是存在错误并且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一概念是惩罚犯罪分子才会用得上的名词,而仅仅是轻微伤的话......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离婚,在法律上的定义为夫妻双方经协商后决定注销合法夫妻的身份。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无论是什么样的原因,走到离婚这一步都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因......


·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
      一、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  村委会、村民大会都无权超越法律规定,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我国对土地用途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