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质量年限一般是多少

工程质量年限一般是多少?房屋建筑对于居住的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此,有工程质量保障,在规定的期限内,可对建筑的损坏承担赔偿与维修,但有一定的条件认定。这很大程度上确保施工时工程质量的落实,使人们有一定安全保障。那么工程质量年限是多久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障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是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重要措施。
  二、工程质量年限相关规定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对该项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范围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保修范围。 2、国务院规定的保修期限,属于最低保修期限,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施工的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不能低于这一期限。国家鼓励施工企业提高其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目前,已有一些施工企业就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问题作出了自己的规定,这些规定与现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延长。3、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一般应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但当问题较严重复杂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只要是在保修范围内,均先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不得推诿扯皮。对于保修费用,则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综上所述是工程质量年限的相关事宜。建筑有所不同,相关单位不同,质量维修年限也有所不同,我们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期限内,确认为是因原先材料、施工、设计等原因导致问题,可有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制度有利于各方更加落实工程质量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保险多少钱一份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


·专利和商标的保护期限以及它们的异同
      当我们发明出某样东西时或者写出一篇文章一本书,亦或经商时做出一个商标时都会到相关机构申请专利,从而保护我们的东西。不管专利还是商标都是我们自......


·计算机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
      将“侵权行为地”作为确定侵权案件管辖法院的联结点,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


·如何申请专利发明?
      如何申请专利发明?一、申办对象资格1、受理申请人(专利权人)或代理机构代理的涉内案专利费。2、不受理涉外专利或涉及PCT专利的专利费(涉外专利......


·职务发明的特征是什么?
      职务发明的特征是什么?主体的分离性,在职务发明创造中,完成发明创造的是作为雇员劳动者的自然人,其对发明创造享有署名权这一身份权益,而专利申请权......


·行使代位权证据需要哪些?
      行使代位权证据需要哪些?一、代位权成立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


·如何认定夫妻公司为一人公司
      在公司注册时,公司股东为夫妻关系的:如果提交了“财产分割证明”,可以按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认定;如果没有提交“财产分割证明”,则夫妻股东名下的......


·校园贷款具有高利贷性质吗
      校园贷款,似乎从出现开始就背负了人们的“骂声”一片,但实际上,部分校园贷款是合法的。之所以校园贷款会遭受“骂名”,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由于人们......


·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老营宫村、溜西门村、元和观村、土门......


·解聘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解聘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解聘合同就是解聘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的。但是有很多劳动者问解聘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用人单位承担是否会承担赔偿责任?我们......


·在生活中
      在生活中,每个人的工作岗位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伤害可能随时发生,一旦工伤发生,就会面临赔偿问题,而赔偿多少则依据工伤的鉴定结果,鉴定结果也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