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职工同企业签署了劳动合同,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发生合同纠纷的话,要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处理。而目前社会分工很细,用工市场也很复杂,有些人尽管付出了劳动,但是同单位之间建立的并不是劳动关系,那么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有关知识告诉您。
  
  一、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1、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依法行使国家职权的行为,不是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国家职权不能作为合同的对象,从而不能把公务员祝为雇员。我国当前采取的是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分别立法的模式,公务员劳关系,由国家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加以规范。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如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不适用《劳动法》。
  
  2、农村劳动者(或称农业劳动者、农民)
  
  毫无疑问,农民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但农民劳动关系是否由《劳动法》调整,争议很大。现在立法的态度是,农村劳动者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合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农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但是,如果作为乡镇企业的职工或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与相应的企业、雇主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仍应是《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3、现役军人
  
  正在服役的军人肩负着保卫祖国和人民安全的重任,这是符合服役条件的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任何国家均规定现役军人不适用《劳动法》。
  
  4、家庭保姆
  
  家庭保姆是否适用劳动法,各国规定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家庭保姆适用劳动法。但大多数国家规定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我国也是如此。
  
  二、劳动关系调整的对象有哪些?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规定。《劳动法》第二条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具体为:
  
  1、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
  
  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
  
  5、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是有适用范围的,像公务员工单位建立的关系、全日制学生、退休人员从事兼职的活动,都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退休人员返聘,为单位提供服务的,应该算作雇佣关系。判断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有几个标准,其中主要的就是看双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一、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但要区分情况。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


·一、如何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1、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


·工地集体工伤保险一年多少钱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


·一、交通事故8级伤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8级伤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造成八级伤残的,需要对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周口市扶沟县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其实孩子在未成年以前,对于父母来说,抚养孩子那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孩子所有的正常权益都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当中的任何一......


·上海市司法鉴定人是终身制吗?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司法鉴定是一个非常......


·夫妻债务离婚后怎么偿还
      夫妻债务离婚后怎么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


·订立合同时一方主体是分公司合同风险大吗?
      订立合同时一方主体是分公司合同风险大吗?风险大,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财产有限,合同违约或者是无法履行时追责困难,分公司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


·别人可以代替申请工伤鉴定吗?
      别人可以代替申请工伤鉴定吗别人是不可以代替申请工伤鉴定的,对于工伤鉴定除了本人自己申请外,其近亲亲属也是可以的,然后就是只能用人单位申请了......


·高速倒车违章处理时间限制有多久
      高速倒车违章处理时间限制有多久一,高速倒车违章处理时间限制有多久违章被交警现场抓住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罚单),驾驶人收到政处罚决定书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