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木工程质量顽症有哪些

土木工程质量顽症有哪些?我国近年来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各项工程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了起来,这对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是有极大的好处的。土木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项,土木工程质量顽症一直是各建筑单位所关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顽疾,也采取了适当办法。
  一、土木工程质量顽症有哪些?
  1、部分被查工程中存在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施工的,架体的隔离、拉结设置数量少于规范规定的要求;框架结构楼层、地下室顶板施工临边无防护设施;地下室防水施工脚手架搭设随意,不能到达操作面;悬挑脚手架首步未全封闭,现场搭设与方案不一致。2、模板支撑体系存在未按方案要求设置扫地杆、剪刀撑和水平牵引杆件,部分工程在模板支撑搭设后未经验收已进入下道工序。模板作业面、支撑系统、基坑临边无临边防护及警示标志 。3、洞口、临边防护方面:地下室及楼层的楼梯未及时设置防护栏杆。基坑临边、地下室、楼层内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楼梯转角处立面洞口、脚手架与楼层之间等)。电梯井未设置防护门(采用竹篱遮挡);电梯井门未固定。现场脚手架、洞口、临边防护的设置未按方案要求搭设。地下室顶板操作面四周无防护,基坑四周大部分无防护,楼梯无(扶手);部分洞口未封闭。比如:结构施工到两层未设置防护设施,人货两用电梯与楼层的通道两侧临边防护不严,大于1.5米的洞口未设置安全平网或洞口未封闭,临边防护不规范,大于1.5米的洞口未设置安全平网或洞口未封闭,临边防护不规范,等等。4、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方面:现场主干、分支电缆设置不规范,沿地设置无任何保护措施,穿越脚手架无防护,塔机电缆线无固定措施;分配箱、过路箱带电体外露,个别开关箱为非标产品,电箱内元器件配置不规范,无门盖使用。钢筋机械、木工机械随意设置,没有防坠、防雨措施,使用没有验收手续,且存在随机开关损坏没有及时维护修理。施工机具未经验收就使用,违反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规定---- 开关箱使用双个动力(380伏)插座,电箱内带电体外露, 电缆线(电线)敷设、埋设不符合规范(架设或穿越脚手架), 施工电梯及塔式起重机的电缆线敷设随意未固定,无绝缘措施,缺少通讯装置,等等。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工地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有效性、可靠性控制力度不大,隐患依旧存在。
  
  主要表现在:
  1、模板支撑系统。检查发现有个别工地对模板支撑系统缺乏有效管理,方案编制人员不参与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验收,施工中不实施监控;没有按照规范对架体构造上的要求,设置承载杆件。如:有的工地7米多高的模板支撑体系立杆严重偏斜,未按方案要求交底、搭设、验收和检查;有的工地混凝土强度报告尚未取得,支撑体系随意大面积拆除;2、特殊类型脚手架。一些工地对特殊类型脚手架搭设、使用管理不严:个别工地井架卸料通道架没有单独设置,直接利用外脚手架;有的工地的采光井脚手架属超过24米的脚手架,但立杆扭曲歪斜严重。
  三、部分工地文明施工状况较差,现场道路不畅,立体交叉作业没有设置隔离区;材料堆放混乱未形成隔离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现场未形成有效的隔离和围挡封闭;工地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不足且无记录;食堂冰箱内食品生熟不分,没有食物留样;宿舍内电线乱拖拉,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具;现场没有隔离,家属小孩随意进出现场。
  在施工过程中,或由于工人的资质不足,或者是由于施工设备等原因,在修建工程时,依旧会出现各种安全事故问题,且存在一些工人将小孩带入工地的现象。针对不同的质量顽疾,需要针对性的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劳务和劳动关系
      什么是劳务和劳动关系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


·刑事诉讼律师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律师流程是怎样的?刑事诉讼律师流程具体如下,自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其它法定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接受......


·一、在我国注册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公司章程吗?
      一、在我国注册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公司章程吗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是需要公司章程的,企业章程是自行似定的,类似协议一样的文本,需要包括企业住所、资本、......


·法律规定什么是消费者?
      法律规定什么是消费者?一、什么是消费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未直接明确消费者的定义,但第二条将“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


·寻衅滋事主犯和从犯如何处罚?
      众所周知,在当今社会上,由于法律意识的缺失或者是个人素质的原因,各类寻衅滋事事件层出不穷。对于寻衅滋事的当事人我国的公安部门是予以严厉打击的......


·民法总则商法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商法人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人作为经济社会重要主体之一,对于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同时法人也具有法律上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法人的民事行......


·法律规定抢方向盘怎么判刑?
      法律规定抢方向盘怎么判刑?法律规定抢方向盘怎么判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公司法》挪用资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挪用资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作为公司管理人员,要遵纪守法,不得滥用权力干扰公司的日常经营。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需要处理的问题很多,不仅要救治伤员,还要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需要处理的问题很多,不仅要救治伤员,还要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以及肇事车辆,需要把肇事车辆停到指定的位置,并且要按照交通事故停......


·法律承认的商业机密有哪些特征?
      法律承认的商业机密有哪些特征?商业百秘密具有四个基本特征:秘密性、管理性、实用性、价值性。(1)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