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人才派遣,人才派遣有何优势?

什么是人才派遣,人才派遣有何优势?
  
  在我国,除了由用人单位直接聘用人才之外,还有另外一种使用人才的方式,即人才派遣。人才派遣的方式在市场上存在多年,它与用人单位直接聘用人才的方式不同,企业选择人才派遣这种方式也是由于它存在特殊的优势。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人才派遣,人才派遣有何优势?
  
  一、什么是人才派遣?
  
  人才派遣也称人才派送、人才租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选聘急需的人才,并由该机构分别与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员工合同,以规范三方在派遣期间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通过该机构为所聘人才发放薪酬、代办社会保险、管理档案等一种新型的用人方式。特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单位用人不养人,用人单位与派遣机构共同对派遣人员实行双轨制的考核管理。
  
  二、人才派遣的操作流程
  
  1、单位提出用人要求;
  
  2、搜寻资料;
  
  3、对个人资料进行甄选,对个人进行面试、测评;
  
  4、对初试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复试,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
  
  5、对正式录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和岗前培训;
  
  6、签订合同,即派遣中心与用人单位签订人才派遣合同,与个人签订派遣员工合同;
  
  7、为派遣员工接转并建立档案;
  
  8、办理员工工资卡;
  
  9、发放派遣员工工作证、员工手册;
  
  10、为派遣员工进行管理档案、发放工资、建立社会保险、职称评审、在岗培训等人事服务;
  
  11、派遣关系维护:即派遣中心与用人单位、派遣员工之间日常派遣关系的维护;
  
  12、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三、人才派遣有何优势?
  
  对企业而言,人才派遣有以下优势:
  
  1、用人机制灵活:用人机制灵活,不受编制限制,员工的招录、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员工违纪、辞退等诸多进出手续和劳动管理工作由专业化服务机构派遣公司承担。
  
  2、人事管理简捷:用人单位不需要专门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派遣员工进行管理,而只负责对其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监督考核,复杂的人事事务则由派遣机构完成。
  
  3、风险应对措施:降低新法环境下带来的企业用人风险,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承担了劳动用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单位可以通过人才派遣的用工模式,转移可控性弱的风险,降低法律纠纷发生的机率,减少纠纷处理的繁杂事务。
  
  4、成本支出降低:用人单位通过考虑职位效益、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自主调整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比例,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大大降低。这利于引进激励机制,增加团队创造力和凝聚力。
  
  5、进入法制轨道:派遣机构介入劳动关系,更有利于用人单位与所雇用员工双方在派遣期间权利与义务的实施和维护,使三方的合作有了更多的监督与保障。
  
  6、科学求才择业:针对单位可以派遣期间“短中择长”、发现人才、重点培养,真正留住英才;针对个人可获得更多就业选择和锻炼自己、表现才能的机会,增强受聘机率。
  
  7、享受专业化高效服务:专业化的人才服务机构对劳动人事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熟识与掌握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有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专家,有强大的信息和业务支撑以及广泛的人才资源网络,令你得到专业的、高效的、便捷的、优质的服务。
  
  8、减少人事(劳动)纠纷由于用人单位和人才派遣机构是一种劳务关系,它没有与被派遣人员发生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人才派遣机构。这样,作为用人单位就避免了与被派遣人员人事(劳动)纠纷的发生,从而省却用人单位的管理精力,专心于事业的发展。
  
  以人才派遣的方式使用人才的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产生直接的法律关系,它们也不具有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人才派遣机构为用人单位管理与输送人才,劳动者的薪酬也是通过人才派遣机构发放,这可以使用人单位对人力的管理成本大大降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危险驾驶罪要判多久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个广告词。因为酒驾就属于危险驾驶,那么还有哪些行为也是危险驾驶呢?危险驾驶要判多少年?今天小编就带大家......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流程有什么规定?
      我们都知道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必须出现国家一方出现侵犯公民的现象。但是国家作为没有实体的概念性事物,只能由机关来代表国家与公民之间进行互动,比如......


·工伤认定申请时,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在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要是超过了规定是时效,则就有可能得不到受理,另外此时也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行。那......


·行政诉讼判决基本类型是什么?
      行政诉讼判决基本类型是什么一、行政诉讼判决基本类型是什么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


·在我国的一些人流量比较大,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城市,相信很多人
      在我国的一些人流量比较大,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城市,相信很多人都能够体会到群租房所带来的不便。一方面是由于现在各地的租金实在过高,另一方面也真......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规定: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规定:《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民法总则定法人解散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定法人解散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法人是一个法律上专业的名词,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对于法人难以理解,至于法人的解散就更加不能够理......


·嘉兴市高温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嘉兴市高温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2018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一般工作人员145元。与去年一样,......


·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的产生
      我们知道,做事情时只有将每一步都做好,最终才能顺利的完成此事,而这个道理在个人借款活动中也同样适用,如果您想避免遭遇个人债务纠纷,必须将每一......


·离婚财产分割的律师费是多少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必然会涉及到财产这个问题,这个时候由于双方协调不好,就会去请个律师来帮助自己来处理这个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一般的情况下......


·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能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