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受价格因素的影响,很多人不敢也没有足够的金钱可以购买新商品房

受价格因素的影响,很多人不敢也没有足够的金钱可以购买新商品房,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注意的地方与购买新商品房的注意地方不一样,并且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二手房是不能买的。那究竟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二手房是不能买的
  
  1、未办出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房
  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抵押状态的房地产
  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需注销抵押后方能办理。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房地产在抵押状态下便不可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查封状态的房地产
  因物业被查封无法交易,卖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4、集资房
  集资房一般是单位房,大多是国有企业早些年划拨的土地,可以办到房产证,绿皮的。现在有些也可以转红皮的,但需要补交地价,使该房从无偿划拨转换为有偿使用。如为安居房的,需取得房改部门上市批复并办理安居房换证后方可进入市场;如为安居房外的其他非商品房需补地价后方能换证进入市场。
  5、军产房
  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这类房产土地是划拔的军事用地,个人只是拥有房产的使用权。
  6、农民房
  由于农民房皆为建立在集体土地上,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集体组织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即村里建的农民房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7、经济适用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者,买受人可转让产权,条件是需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买受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取得完全产权。然后方可上市交易。
  8、带租约的房产
  交易的房地产如果带租约,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带租约的房产买卖应该特别注意两个问题。(1)优先购买权问题。由于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故出卖人应将要出售的情况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承租人。提前通知的合理的期限在深圳一般为一个月。因此,在房地产过户前,卖方应该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或者提前一月已通知承租人出售的书面证明,以避免买卖合同可能被宣告无效的风险。(2)买卖不破租赁问题。即如果房地产过户后,买方仍应履行原租赁合同,同时卖方应配合买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9、带户口的房产
  户口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容易被人所忽视。经常会发现买卖双方交易完毕后,即房屋过户到了买方名下,卖方也收到了全部楼款。但不久后,买方办理落户后却发现卖方户口尚未迁出,导致买方户口无法迁入。实践中一般认为,当事人虽在买卖合同中就户口迁移事宜作出了约定,但户口迁移涉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二、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
  1、交易主体的风险。具体说就是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比如说,夫妻双方的一方瞒着对方出售房屋;不通知房屋产权共有人就私自卖房;职工不告知单位便出售单位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等,这些情况都需要仔细辨别。2、交易合同的风险。如果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3、交易手续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其交易规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4、产权过户风险。购买二手房屋要认准产权,以免房屋今后不能出手。按规定,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产局才会核发过户后的产权证。对于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不能购买的二手房,如果当事人不晓得购买到了的话,那此时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害。在了解清楚了什么样的二手房是不能买的之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之前先搞明白二手房的情况,以免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辩护律师诉讼权利包括哪几种
      辩护律师诉讼权利包括哪几种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


·租房合同到期没续签是不是自动续签
      对于出来打拼的人们都经历过租过房子,对于租房子时所签的租赁合同,您一定都不会陌生的。但是租赁合同应该怎么签还有租赁合同到期后是不是自动续签您......


·一、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是多少?基本工资一般不得低于当地社会劳动保障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合伙合同一、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的确定方法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的确定方法是什么?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的确定方法是判断被告人所在地,或者也可以是犯罪行为实施地。《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有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有什么?房屋建设工程涉及的内容很多,包括墙面、屋顶,隔水隔热等,工序复杂,但这都不能成为开发商和施工人员偷......


·缺席判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缺席判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什么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结案率,保证诉讼的......


·情侣一起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情侣一起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


·被免除刑事处罚会留案底吗
      被免除刑事处罚会留案底吗  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会被留案底  在谈论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是否会被留案底的事情前,首先要明确一件事情:案底是针......


·什么是侵犯肖像权名誉权?
      什么是侵犯肖像权名誉权?肖像权是自然人具有的,其个人肖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被他人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使用的权利。名誉权是对个人名誉享有不......


·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一、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随意修改借条信息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所持的所谓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借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