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进行司法鉴定后能和解吗?

在生活中,有些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一些意外事故,从而会去进行司法鉴定,那么进行司法鉴定后能和解吗?根据当事人对司法鉴定后不同程度结果进行详细的解答,从而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合理的判断是否能和解以及应该怎么去和解或者努力争取从宽处理 。
  
  
  一、司法鉴定可分为刑事伤情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
  
  (一)刑事伤情鉴定:
  
  此鉴定结果是为了给犯罪分子定罪量刑。 伤养好后即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伤情鉴定以两次为限,实际上可以鉴定三次。 第一次是公安机关带你到公安局法医那里免费鉴定,如无异议,这次就认定了。 第二次是向有鉴定资格的市级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是收费的,钱由公安机关出。如无异议就终结了。 第三次是向省级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费用是公安机关出,这是最终鉴定了。
  
  
  (二)民事司法鉴定:
  
  涉及到伤残等级、和民事理赔挂钩。
  
  
  二、司法鉴定时间是多久?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鉴定为轻伤或重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可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即拘留)。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这个需要经过司法鉴定构成轻伤,涉嫌犯罪,公安局已立案侦查,不能私了。双方可以进行和解,这样可以从宽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对与每一个不小心发生意外事故的人来说,进行司法鉴定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在进行司法鉴定后能和解吗,这个其实是需要每个当事人根据不同的现实情况与司法鉴定的结果去判断的,是需要每个当事人去了解的,从而根据情节的轻重,来判断是否能进行和解以及怎么进行和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处罚三个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三个程序是什么?1、立案。行政主体通过行政检查监督发现行政相对方个人、组织实施了违法行为,或者通过受理公民的申诉、控告、举报,或由其他......


·没有“一书四方案”就征地,对补偿会造成什么影响
      一、没有“一书四方案”就征地,对补偿会造成什么影响  一书四方案中包括征收补偿的方案,如果没有一书四方案的,土地征收是不合法的,征收的经济补......


·最近
      最近,租售同权的政策受到您的热议。租售同权主要保证买房者和租房者在子女受教育或社会生活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生活在程度......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什么?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什么?第一条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进行备案吗
      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不一样,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酒驾逃逸第二天如何认定
      涉嫌交通肇事罪。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酒后、吸食毒品后......


·法院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裁量标准
      法院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裁量标准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


·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各个省市也会根据自己的发展所需,进而对人民的土地进行征收......


·喝酒打架的案子怎么断?
      对于我们国家的一些偏远地区,可能更容易发生寻衅滋事的相关行为,也是由于监管不善,那么喝酒打架的案子怎么断?根据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打架斗殴的......


·子女非男方亲生离婚时可提抚养权吗?
      子女非男方亲生离婚时可提抚养权吗?可以提出抚养权分割,原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任何一方在离婚时可以主张抚养权;一方亲生的子女,另一方和子女形成抚......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此时需要先满足《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才行,之后才是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