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区别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区别包括哪些一、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区别包括哪些?购房贷款时一般会有两种不同的还款模式选择,一种是等额本息,一种是等额本金。两种方式一字之差,但是还款方式却有着很大不同。等额本金:每月需要还的本金一样,由于本金逐渐减少,利息也会逐渐减少。等额本息:每月的还款数额一致。一部分拿去还利息,一部分拿去还本金。对于购房者来说,两种方式的不同会产生非常不一样的结果。等额本金还款,可以迅速降低还款压力,减少购房者花在利息上的钱,但是前期的还款非常痛苦。而更多人选择的等额本息。等额本息法与等额本金法的主要区别:等额本息法的特点是:每月的还款额相同,在月供中“本金与利息”的分配比例中,前半段时期所还的利息比例大、本金比例小,还款期限过半后逐步转为本金比例大、利息比例小。所支出的总利息比等额本金法多,而且贷款期限越长,利息相差越大。但由于该方式还款额每月相同,适宜家庭的开支计划,特别是年青人,可以采用用本息法,因为随着年龄增大或职位升迁,收入会增加。 等额本金法的特点是:每月的还款额不同,它是将贷款本金按还款的总月数均分(等额本金),再加上上期剩余本金的月利息,形成一个月还款额,所以等额本金法第一个月的还款额最多 ,尔后逐月减少,越还越少。所支出的总利息比等额本息法少。但该还款方式在贷款期的前段时间还款额较高,适合在前段时间还款能力强的贷款人,年龄大的可采用本金法,因为随着年龄增大或退休,收入可能会减少。二、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还款,也称定期付息,即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首先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要弄清楚两者的概念分别是什么,也就是说等额本息指的是每年要还的款额是一致的,等额本金指的是每年要还的本金是一样的。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现在有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现在有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如果现在有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欠债不还是属于常见的民事纠纷,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如果协商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有哪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有哪些?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如何避免竣工验收高空坠物危险?
      高空坠物被誉为城市中悬在头顶的伤,作为一种十分危险的社会现象,高空坠物,近些年来不断地发生,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而建筑建设方也对高空坠物......


·关于房屋产权有哪些要注意的
      对购房者而言,获得房屋的产权是十分重要的,只有获得了房屋的产权,该房产才可能会真正的属于您,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购房者在买房时,关于房......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除了申请银行贷款之外,公司还可以对外发行债券来实现融资目......


·欠钱15万一直不还怎么办?
      欠钱15万一直不还怎么办?欠钱15万一直不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


·不立案能否进行讯问
      不立案能否进行讯问可以,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不论是否立案,都采取“讯问”的方式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的情况。如果有刑......


·民营医院骗保如何判刑?
      民营医院骗保如何判刑?骗保涉嫌保险诈骗罪,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一、买房子贷款需要还清信用卡么?
      一、买房子贷款需要还清信用卡么?没有银行规定在贷款之前必须还清信用卡的欠款,但是有些银行在计算审批额度的时候,会把信用卡欠款做为负债计算,这......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