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规定时间却不炎热高温费可以发吗?

夏日炎炎,到处都冒着热气,连仅有的风吹来都是热风。在这么热的天气下,有一批劳动者坚守自己的岗位在户外劳作着。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维护户外劳动者的权益,高温费就是其中的一种措施。有人问我们高温费可以发吗?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高温费的相关内容与规定。
  
  高温费可以发吗?其实毋庸置疑,高温费必须发。
  
  
  一、劳动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
  
  第十一条每年7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向露天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保健费。高温保健费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保健费不计入工资总额。
  
  第十二条每年5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视高温情况按下列规定向员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一)清凉饮料应为含盐饮料,含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和各种汤类,含盐浓度应为0.1%—0.3%;
  
  
  (二)用人单位必须加强清凉饮料在冷却、运输及供应过程中的卫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防止污染,保证清凉饮料的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办法安排员工停工或缩短员工工作时间的,应按规定支付员工工资。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员工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损害员工权益的,员工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解释说明
  
  由以上条文内容我们可以知道:
  
  1、高温补贴必须发放
  
  
  2、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3、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4、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三、其他规定
  
  
  1、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2、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如上所述,对于高温费可以发吗这个问题已经阐述透彻了。高温费就是用来发放给员工的津贴,如果你符合发放高温费的对象条件,那么你就有权利接受高温费,高温费不能以任何其他形式代替。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单位没有给予你你应有的高温费津贴的话,你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什么?
      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什么?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促进创新创业,我国对公司的要求降低,公司大量发展衍生,出现了融资困难等问题,......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比较有哪些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比较有哪些不同?一、代位权和撤销权:首先,代位权在中国《合同法》第73条中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


·对于口头遗嘱如何公证?
      对于口头遗嘱如何公证?口头遗嘱要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方为有效。口头遗嘱要转化为书面方式方可办理公证手续。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办......


·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身边的车辆越来越多。但是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尤其是追尾、摩擦等很是常见。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我们人人都需要掌握的一个小......


·营利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什么区别 医疗水平和技术的提高,对
      营利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什么区别医疗水平和技术的提高,对我们人类的生活和健康至关重要。随着医疗技术的提高,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得到了保障。在......


·共同海损的计算方法
      共同海损的计算方法共同海损的牺牲由船舶、货物与未收运费三方按比例分摊。一、船舶共同海损的金额的确定1、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


·克扣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克扣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一、克扣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1、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


·工伤鉴定5-6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在工作的时候,职工可以会发生工伤的情况。对于工伤,我们知道是分为很多等级的,而不同的伤残等级,会享有不同的待遇。对于这一部分内容,相信您了解......


·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担保执行有哪些规定?
      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担保执行有哪些规定?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担保执行有哪些规定?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


·办理银行贷款或者其他特殊事情的时候,可能工作人员会要求当事人
      办理银行贷款或者其他特殊事情的时候,可能工作人员会要求当事人出具住房证明,住房证明直接到当地的居委会给办理就可以了,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会结合当......


·一、协议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一、协议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相关内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