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一、砌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1、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学习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相关规范和质量标准;对墙体标高轴线进行定位;检查空心砖、水泥、外加剂的质量保证书,对水泥、砖、砂进行抽样检验;确定砂浆配合比,并对砂浆进行试配。2、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书面交流,对砂浆配合比进行交底。3、控制并做砂浆的拌制工作,每一层至少制作两组砂浆试块。4、控制砌筑质量:包括砖砌块的含水率,预埋件、预留孔,构造柱的设置,墙面垂直度平整度,水平和竖向灰缝的饱满度;对砌筑质量进行中间检查,严格自检、互检、交接检程序,对不符合质量评定要求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理或返工。5、把握好每天砌块墙体的高度与砌体的砌筑顺序。填充墙体砌筑一次砌筑高度不得大于1800mm,各层的填充墙体砌筑最好隔层砌筑。6、做好砌体工程的检查记录。
二、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怎样的?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砌体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综上所述,为了预防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施工企业要采取有效的砌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其中包括认真研读设计图纸、严格控制原材料、做好技术交底、把握砌筑砖体的含水量等重要指标,并做好砌筑工程的检查记录工作。只有各项保证措施到位,砌筑工程才能顺利通过之后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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