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当今这个社会,对于一项成功的工程来说,质量就是这项工程的灵

在当今这个社会,对于一项成功的工程来说,质量就是这项工程的灵魂所在。同样的,这个也适用于建设工程,我国相关的法律也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测监管等。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却有人不了解。那么,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对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区县建委负责对其监督工程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第二章 资质管理
  
  第四条 从事工程质量见证检测及专项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第五条 检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管理制度等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本规定的要求,并经市建委审查后方可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第六条 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2006)的要求。
  
  第七条 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经过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工作3年以上。
  
  第八条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检测数据计算机辅助管理,并具备按规定将检测数据上传到市建委检测数据监管系统的条件;涉及力值的检测设备应实现数据自动采集。
  
  第九条 检测机构的工作场所及仪器设备的配置应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并符合本规定附录的有关要求。
  
  第十条 市建委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检测机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到检测机构现场进行核查。
  
  第十一条 专项检测业务内容包括: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五)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专项检测项目。
  
  第十二条 见证取样检测业务内容包括:
  
  (一)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三)砂、石常规检验;
  
  (四)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五)简易土工试验;
  
  (六)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七)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八)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九)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三、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单位工程见证检测业务应委托一家见证检测机构;同一个专项类别中的检测项目不得分解委托。
  
  第十四条 见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见证检测业务范围内的检测报告,应加盖 “见证检测”钢印。
  
  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在其资质许可规定的工作场所开展检测工作。
  
  第十六条 检测机构不得承担与其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委托的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违反上款规定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该工程的技术资料;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更时,检测机构应于三十日内告知资质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 检测机构在检测工作中发现检测项目结果不合格,应及时告知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 见证检测机构应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到市建委检测数据监管系统,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钢筋、混凝土试件等材料检测数据应实时上传。
  
  专项检测机构应将不合格检测结果及时上传到市建委检测数据监管系统。
  
  第二十条 市建委每年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取得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必须按要求参加。
  
  首先我国出台了相关的质量管理检测办法,其次,在这个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对建筑工程的资质管理以及对于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此外,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购置二手房买家应注意什么
      购置二手房买家应注意什么以下八大注意事项,您可要记住哦。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如果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


·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有哪些区别?
      公司在我国的繁荣经济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出现了,在公司中大部分都是股份制公司,即一个公司内部有很多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在公司中现有很多权利,直接诉......


·吸毒的人在看守所能戒毒吗
      不能,看守所是对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临时羁押的场所;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


·房屋对于一个家庭来讲也是很重要的财产,而现实中可能会因为一些
      房屋对于一个家庭来讲也是很重要的财产,而现实中可能会因为一些灾害或者人为因素导致房屋灭失,此时为了转移风险,最好是购买相应的房屋保险。那具体......


·民事案件立案后举证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立案后举证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


·债务债权转移协议书怎么写?
      债务债权转移协议书怎么写?债务债权转移协议书怎么写?让我们来看一下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样本: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劳动合同中什么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什么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委托培训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培训协议在生活中非常常见,它往往都有三方当事人,委托方、被委托方以及接受培训的第三方,那么您知道委托培训协议该怎么写吗?我们下文介绍了一篇......


·离婚了夫妻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婚了户口一般需要办理迁移,但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由于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影响范围广、不仅会给人们造成经济损失,还
      由于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影响范围广、不仅会给人们造成经济损失,还会造成人体的损害。因此,需要人们对环境污染加以重视并且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但是一......


·公安机关工作流程立案侦查有哪些环节?
      公安机关工作流程立案侦查有哪些环节?1、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