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一、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二、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
1、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2、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
出现如下情况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当您的离婚子女现在的生活状况不利于她或他的成长时,希望您能及时向您的律师咨询,以法律手段解决变更抚养关系问题。
正如上文所说,无论父母的想法是怎样的,一定要尊重孩子的想法。在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最重要的一点是有利于孩子自身的身心健康。还有一点,就是随着孩子的发展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取保候审故意伤害致死法院会同意吗?
申请取保候审故意伤害致死法院会同意吗?申请取保候审故意伤害致死法院会同意吗?故意伤害致死,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取保。如果积......
·泄露个人信息后解决办法有哪些?
现在互联网上骗子很多,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站注册的方式获得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不法活动。对于公民而言,个人信息遭遇泄露,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信息还......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及其表现形式是什么
1.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在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以下的几种类型:(1)通过各种不正当非法的手段,对于其他人所拥有的商......
·关于诈骗罪的认定问题有哪些
诈骗罪是常见的犯罪类型,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区分诈骗罪与其他类型的诈骗罪的区别。其实,只要掌握了诈骗罪怎么认定就能很好对其进行判断。下面我们为......
·故意伤害中止的情形存在吗?
故意伤害中止的情形存在吗?故意伤害也是存在中止的情形的,比如说再伤害他人时买的工具后不试行,或者是抓住受害人之后放弃,都是属于犯罪中止没在很......
·一、发生事故醉驾者跑了会怎样?
一、发生事故醉驾者跑了会怎样?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很多时候,由于发生了法定事由,就会导致商标权人的商标权终止。而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如果能够事先了解一点关于商标权终止的理......
·租赁备案租房网签影响是什么?
租赁备案租房网签影响是什么?1.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可能会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2.交易......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人如何称呼?
一、审查起诉阶段犯罪人如何称呼?审查起诉阶段犯罪人会被称为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
·审判阶段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
我们知道要是刑事案件处于侦查阶段的话,那么此时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而要是案件已经进入了审判阶段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委托的律师是否还能会见......
·家庭纠纷到什么程度才拘留?
家庭纠纷到什么程度才拘留?家庭纠纷到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或者是存在故意伤害且存在着逃跑等紧急状况程度才拘留,我国法律规定,拘留分为三种,即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