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入职半年就怀孕被公司要辞职怎么办

我国的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各项权益保障都有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开除员工的,特别是对于孕妇,用人单位不仅不能以怀孕为借口,将孕妇开除,还必须对孕妇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怀孕却被用人单位开除,也是有法可依的。下面是对入职半年就怀孕被公司要辞职怎么办的详细介绍。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您不符合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二、入职半年就怀孕被公司要辞职怎么办?
  
  若能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员工在工作期间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在调岗培训后仍无法胜任工作,可以依法进行辞退,但不能以其怀孕为由,将其辞退。若一定要在其怀孕期间辞退,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
  
  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三、辞退怀孕员工怎样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通过以上的资料您可以得知,如果自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自己不到半年就怀孕了,但用人单位将自己开除,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您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应聘的时候,自己不能向用人单位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怎么写?工程在建设初期最好是要签订合同的,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使工程得到保障,之后才能对工程进行建设。但是工程签订的合同......


·被告不接受传票能否开庭?
      被告不接受传票能否开庭?被告不接受传票也能开庭,法院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被传唤人应当按传票记载......


·社保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社保局在受理员工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时候,如果超出了规定的时间之内不会进行受理。同样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当中对社保局出具工伤认定结果的时间也是有规......


·抵押车被盗怎么办?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抵押车被盗怎么办?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汽车使人们的出行更加便利,现在我国的汽车拥有量逐年上涨。由于车位紧张导致乱停车等原因,汽车被盗的情况时有......


·一、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


·交通事故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
      交通事故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


·财产侵权纠纷诉讼费用的新标准是什么?
      财产侵权纠纷诉讼费用的新标准是什么?在我们身边,纠纷的这种现象经常随处可见,个别人可能会涉及到财产纠纷,那么财产侵权纠纷诉讼费用的新标准是......


·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


·强奸罪的胁迫有包括非暴力内容的要挟吗?
      强奸罪的胁迫有包括非暴力内容的要挟吗?强奸罪手段包括暴力、胁迫和非暴力其他手段。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


·一、农村房屋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1、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


·司法鉴定机构怎样对鉴定人笔迹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怎样对鉴定人笔迹鉴定?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