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总则除斥期间是什么?

民法总则除斥期间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除斥期间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除斥期间是什么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在民法理论中,根据民事权利作用的不同,通常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除斥期间仅适用于形成权。形成权概念的建立,是法学上的一项重大发现。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各国民法对许多形成权均设有预定期间的限制,一经届满,这些形成权即告消灭。但并非所有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限制,法律对形成权是否设定除斥期间以及期间的长短,通常以立法上的利益衡量而定。 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民法典》中的规定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以上就是除斥期间是什么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体来说,除斥期间的规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更好的维护相对人的利益,建立了一个相对平等的法律空间,对法治社会的更好建成提供了动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访问网站,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男的女的法定结婚年龄有多大
      男的女的法定结婚年龄有多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


·醉驾是违法的,不过对于醉驾我国规定
      醉驾是违法的,不过对于醉驾我国规定的也有测量标准,醉驾的测量标准是检测血液的酒精含量的。很多人在了解我国的醉驾判定标准以后,都比较好奇自己喝......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


·2023年休假究竟怎么算
      年休假究竟怎么算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


·乘客抢夺方向盘怎么量刑
      乘客抢夺方向盘怎么量刑?乘客抢夺方向盘的量刑标准一般都是三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因为抢夺方向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规定,以危险......


·代位继承成立条件包括几种
      代位继承成立条件包括几种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


·怎么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抗辩是否要明示?
      怎么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抗辩是否要明示?诉讼时效是我国的一项制度,对于权利人的胜诉权进行限制。规定了一定时间内享有胜诉权。那么诉讼时效抗......


·法律上重大行政处罚有哪些
      重大行政处罚有哪些重大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扣留。定义所谓行政处罚的......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


·法律规定的设计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的设计合同是什么意思?一、法律规定的设计合同是什么意思?设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就项目设计签订的合同。如果一个建设项目由几个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