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由于在我国房价一直在不断的上涨,而现在孩子想要上到好一点的学

由于在我国房价一直在不断的上涨,而现在孩子想要上到好一点的学校的话,那么是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的,所以在一些大城市买房是很多人的梦想,但是能够实现这个梦想的人的并不是很多,为了缓解孩子的入学问题,国家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那么租售同权租金限制对市民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
  租售同权租金限制对市民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
  1、租房也可就近上学,房租水涨船高拥有好教育资源的房源,房租方面,可能因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因为大量想给孩子良好教育资源的父母会纷纷去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地块租房,而不是买房。2、大量租房入学涌入,学区资源不足您都知道学区房之所以贵,根本原因就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当大量外地人口涌入,教育资源就变得更为紧张,届时同样是一房难求,对于房价可能还会成为反作用。3、各地的入学都有顺位,租房真的有同等的入学权吗目前各地的入学标准基本都是:第一顺位:房户合一,也就是监护人是房主 户主,第二顺位是房主,第三顺位后才是租房。有朋友分享说即使上幼儿园的时候都是有分类的,本市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籍、再细一点就要分到街道、还有本区是否有房子,算下来有4-5类。那么租房会不会只是增添了一类,但却会无限的往后排?4、租房上学依然要求有本地户口按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对于本地人而言,多数人都有产权房,就算中低收入家庭,也多有房改房,根本就没资格享受!对于外地人来说,持人才绿卡的人能有多少? 极少吧!5、只有买房才有房可租,房价或依然看涨租房市场一旦火起来,那么好的学区房依然会引发抢购热潮,毕竟只有成了房东才有资格收取房租,难道等开发商开发只租不售的项目?一旦房源对外出售,难免房价会上涨.6、需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缴税又由谁负担?很多人都清楚,九成以上的个人出租房子,是不会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的,因为这样做的惟一后果是:缴税广州新政中有减税,但只是增值税,还有其他税。也就是说,租客想要享受学区,则必须要求房东将合同登记备案,房东如果不愿缴税,那只有房客代房东缴税。现在可以说租售同权的问题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政策,特别是这个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还解决了孩子的入学的问题,但是也有不少人会担心租售同权租金限制会使得租房的价格大幅度的提升,而且还可能会出现连租房也会变得非常困难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去世了可以起诉他吗
      不可以。不符合起诉条件。债务人已经死亡后债权人是不能够再去起诉他了的,但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者继承承担还款的义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


·交通肇事罪逃逸可以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罪逃逸可以判缓刑吗交通肇事罪逃逸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1、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土地出让、土地租凭、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授权......


·商标权的取得形式有几种,怎样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的取得形式有几种,怎样取得商标权商标权的取得形式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当事人要想成为商标权人的,则首先就要取得商标权。那......


·使用肖像权确认协议应该怎么写
      使用肖像权确认协议应该怎么写其实我们个人的荣誉跟肖像都应该是属于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因为现在其实您对于自己的肖像权的使用有的时候是非......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离婚后最容易产生纠纷问题的就是财产问题和抚养权问题,不过最难进行分配的还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虽说无法协商一致的话还能够通过司法的途径来处理分......


·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如果因为一些债务没有办法清偿的,就可以宣告破产,破产就会有一个清算程序。那么关于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清算全称是破产清算,......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一、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


·车主违章停车被撞谁的责任?
      车主违章停车被撞谁的责任?现在城市里面车辆越来越多,一些车主出行的时候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停车位,就发生了违章停车。在这种情况下,违章停车会影响......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通过抚养费的形式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


·公安机关诈骗立案后多久抓人?
      一、诈骗立案后多久抓人?诈骗案立案后公安可以抓人。公安机关办理诈骗案的流程如下: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