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离婚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般夫妻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才会涉及到签订离婚协议书的问题,不过实践中很多人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往往会对该协议的效力产生质疑。那究竟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所必备的要件之一,从法理上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离婚协议仅指夫妻双方在办理登记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这种离婚协议,经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了登记离婚手续,就是已生效的协议,对夫妻双方都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广义上的离婚协议,不仅包括上述的离婚协议,还包括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已签订但还未去或不愿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之前的“离婚协议”,通说认为是一种附离婚条件的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协议就没有发生效力。《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中说的“离婚协议”应为上述的狭义离婚协议。注意:《离婚协议》还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起到证据作用。《离婚协议》可以辅助证明:夫妻财产的多少和状态;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双方对子女抚养的态度等等。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参考当事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仅仅是参考,将《离婚协议》作为一般的证据使用,但不会偏离法律直接按照《离婚协议》判决。
  二、写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1、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2、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
  夫妻在协议分割贷款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
  3、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做了约定,不要忘记给付期限做约定。
  4、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为避免争议,可以在协议上约定具体的时间地点次数。
  5、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夫妻离婚在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需要将离婚的相关事项协商约定清楚,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这三个问题。而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光是当事人签字还不够,还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那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按照规定门面房出租注意事项?
      按照规定门面房出租注意事项?1、双方好约定好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2、还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


·什么是单亲家庭 单亲家庭有什么特征
      一、什么是单亲家庭单亲家庭,这一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早已成为普遍现象,一般人直觉认为是离异家庭。但随着家庭、社会结构的多元,家庭可能因为各种因......


·网贷可不可以不还?
      网贷可不可以不还?说到网贷,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这是一种相对比较新的贷款的方式,我们在进行网贷的时候,相对其他的贷款的方式是比较方便的,也......


·国有企业改制混合所有制需要哪些文件
      国有企业改制混合所有制需要哪些文件?1、改制方案就企业改制行为,需要按照遵循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改制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指定......


·工伤认定到期没做怎么办?
      日常工作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突发情况,导致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受伤,或者某些行业长期不规律的工作特性会带来一些“职业病”。但是很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


·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


·父亲去世房产证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亲去世房产证继承规定是什么?父亲去世房产证继承规定是有遗嘱的直接按照遗嘱发生继承,否则将按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


·重大事项公司法包括哪些?
      重大事项公司法包括哪些?公司法是一种民事法律规范,一般的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建立经济往来,都是由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进行的,但是若涉及到......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对房屋......


·醉驾的认定标准
      醉驾的认定标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