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集资打条怎么处理?

非法集资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但是还是不法分子为了牟利为进行集资,而非法集资往往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此时受害人如果在掉入了集资的陷阱中是向集资者借钱或者是签订了合同打了欠条之后,这个时候的非法集资打条怎么处理呢?您跟随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一、非法集资打条怎么处理?
  只要它是非法的,即使它是什么合同什么问题,这些合同将是无效的,该项目是无效的,因为这些项目产生的合同是无效的。希望要小心。
  二、非法集资的常见首段有哪些?
  1、非法发行有价证券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1998年7月29日)规定:“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形式进行有偿集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发行计划,不得擅自设立或批准发行计划外券种。对违反规定的,要依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对上述《实施方案》进行严格解释,在现阶段我国住房抵押证券操作,在明确具体的规定出台之前,很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涉嫌非法集资。再如,1998年10月6日证监会《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规定“先改制后发行”规则之后,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类似股票的“股权卡”方式募集设立公司的行为同样涉嫌非法集资。2、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债权凭证这是非法集资案件比较常见的案型,主要是非法集资者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债权凭证,承诺到期偿付高额回报方式进行集资。3、非法发行会员卡、会员证1993 年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利用发行会员证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发布之后,法律规定各种形式的会员证发行一律属于非法集资,直到 1998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局发布《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会员卡发行和交易的批准程序之后,按照该《试行办法》办理批准程序的会员卡发行才不属于非法集资。4、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出售份额处置权。建设部《关于不得给一个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 ((94)建房管字第09号)规定,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一平方米产权证书的行为,违反我国集资法律规定,属于非法集资。2001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2条明确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5、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未按法律规定批准设立基金会、互助会、储金会、农村救灾扶贫储金会、“标会”等进行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存款等,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作出了明确审批程序和业务许可范围等方面的规定。6、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河南百花集团以与社会公众签订“连锁营销协议书”形式非法集资,又如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商品房销售中的返本销售非法集资。如果是违法的,那么无论是签订的何种欠条或者是合同它都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的,而且在受害人报警之后警方还会为受害人追讨被骗的欠款,所以在进行投资之前一定要注意是否是非法的,否则有损失真的是得不偿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


·侵权案件中赔偿金属于诉讼标的吗
      侵权案件中赔偿金属于诉讼标的吗?赔偿金不是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


·原告:×××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被告:×××,女/男,(民族),××年××月×......


·不同法制国家确定的主体也是不同的
      不同法制国家确定的主体也是不同的比如大陆法系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苏格兰等。他们只承认个人是作者,由制片人制作的电影作品的著作权......


·一、离婚协议明确的财产分割父母有权利更改吗?
      一、离婚协议明确的财产分割父母有权利更改吗?父母无权更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


·检察院不批捕后能够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能够取保候审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


·用人单位是个体工商户的劳动争议纠纷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但因其不是法人单位,这类用人单位的业主或投资者需承担无限责任,在劳动者与个体工商......


·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对于建筑行业来说,铝合金是很常见的一种建筑材料,在装修的时候也经常用到,购买铝合金......


·骗取票据承兑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骗取票据承兑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骗取票据承兑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


·间接证据与补强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间接证据与补强证据的区别是什么?在罪案的发生时候,警察有可能找不到直接证据去对罪案定性,那么间接证据与补强证据在定罪的过程中就发生很大的作用......


·违法建筑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违法建筑的认定依据是什么?违章建筑的情况在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非常常见,这是因为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一般比较丰富,而且人们的法律意识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