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非法集资逃跑是怎样进行量刑的
一、杞县非法集资逃跑是怎样进行量刑的?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二、非法集资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得知,各级政府对于非法集资在量刑的时候,会根据集资的金额进行量刑。对于一些数额巨大的非法集资,会从重处罚。当然任何案件,如果有投案自首的情节,处罚的时候,会从轻处罚。如果案情败露,不仅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还选择逃跑,在法院进行量刑的时候,也在考察的范围之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什么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为了根据各地区自身地理环境的不同,为加快推进当地征地拆迁工作,同时更好地维护当地居民因拆迁而享有的合法权益,我国各地区......
·连续犯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连续犯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的连续犯其实与继续犯是很相似的,这也就让大多数人无法区分清楚究竟什么是连续犯,而什么又是继续犯。从表现形式上来看,这二者就是存在很......
·北京市工程质量条例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北京市工程质量条例具体内容包括哪些?对于建筑工程来说,质量就是其生命和灵魂,这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北京市作为首都,为防范工程质量......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信息公开的工作的开展,可以使政府办公公开化,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一项受到您欢迎的制度,我们在进行开展信息公......
·显名股东欺诈隐名股东要求返出资有哪些规定
显名股东欺诈隐名股东要求返出资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
·一、人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一、人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人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各项赔偿的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
·离婚时怎么给付孩子抚养费
通常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要是恰好赶上父母离婚,并且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那么之后就注定只有一方可以直接抚养孩子,对于另一方而言此时就需要给付......
·交完五险一金后有什么卡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职工在公司工作,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就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强制性的缴纳社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
·一、2年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告用人单位吗?
一、2年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告用人单位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