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怎么处罚

当今社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有些人员在进行竞争的时候,会通过行贿的这种不正当手法,为自己牟取利益。其实这种做法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生活当中,有些人在行贿时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也有些情况会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今天我们将专门为您介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怎么处罚的相关法律知识。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怎么处罚?
  1、自然人犯该罪,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于罚金的数额,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主要根据行贿的数额和情节来确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自由刑处罚,主要根据职责权限的大小和在行贿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3、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本条第3款对该罪的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情节作了特别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是指行贿人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行贿行为的,也即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有行贿自首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不管犯罪轻重,只要有自首行为的,均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对分化瓦解贿赂犯罪分子具有重大意义。4、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不追究刑事责任。5、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6、行贿在5000元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7、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8、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9、关于数额标准,有的省规定个人行贿1.5万元、单位3万元为“数额较大”,个人行贿10万元、单位行贿20万元为“数额巨大”起点。您可以看出,我国法律针对行贿金额的不同,所造成后果的不同,对行人的处罚标准也不一样。同时,不仅对受贿者,对于行贿者也有具体的惩罚措施。您在生产和经营过程当中,一定要通过正当的手法来合理竞争,行贿受贿在我国法律中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确定婚姻无效到庭适用什么程序审判?
      确定婚姻无效到庭适用什么程序审判?第...


·容留卖淫4次如何定罪?
      容留卖淫4次如何定罪?卖淫4次属于多次容留卖情况,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起诉离婚时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夫妻双方合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只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携带着身份证件就可以,但是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不但需要提交身份证件材料,还需要提......


·银行贷款诈骗罪分析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


·继子女取得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首要条件是什么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


·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情形有几种
      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情形有几种一、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情形有几种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有什么标准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有什么标准政府对企业用地进行征用时,会涉及到企业拆迁。一般情况下,企业拆迁会有一段时间停止营业,或者也有可能导致企业......


·文书送达方式具体有几种
      文书送达方式具体有几种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


·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在道路上行驶车辆,发生撞车事故,第一时间找交警处理。交警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双方的责任,那么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对于......


·侵权法人身损害财产种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侵权法人身损害财产种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生命只有一次,对于生命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好好的保护自己的健康,自己的人身权益。我国侵权法中就有对侵......


·金融诈骗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一、金融诈骗罪客体是怎样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