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妨害作证罪危害作证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我国,帮助执法机关捉拿证人归案,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执法机关进行侦办的过程当中,或者在法院进行审判的时候,有时候证人的证言对案件的进展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允许对证人作证进行妨碍的,如果妨碍证人作证,会受到处罚。那么妨碍作证罪危害作证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一、生活中常见的妨害作证罪危害作证的情形
  1、行为人非法劝止、阻止证人依法作证,具体可采用暴力方式如绑架等方法使证人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甚至丧失自由而无法作证;或者以暴力作后盾对证人进行威胁使证人不敢作证;或者采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或许诺钱财或其他利益使证人不愿作证;或者采用引诱、唆使、劝说来说服证人不要作证:还有利用职务等身份迫使从属部下不要作证等等。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只要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妨害证人依法作证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的诉讼活动,就构成妨害作证罪。证人是否被劝止或被阻止而没有作证,或者证人是否接受贿买的金钱、财物,对行为人构成犯罪没有影响。2、行为人实施希望他人(不一定是证人)作伪证的行为。行为人具体可用胁迫的手段来实施,可以采用贿买的办法,也可以采用唆使、引诱的方法,还可以采用具他手段如利用职务迫使下属作伪证等。不管采用何种打法、手段,其实质都是一样的,即都是行为人希望他人作伪证,在客观上侵害了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因此都是妨害作证的行为,行为人依法构成犯罪。在刑事案件侦查或审判过程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各种手段致使证人作伪证这种方式来妨害作证,如果构成犯罪的,应以妨害刑事证据罪论处。
  二、妨害作证罪危害作证的构成要见是什么?
  1、妨害作证罪的客体要件妨害作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2、妨害作证罪的客观要件妨害作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行为。3、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妨害作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犯妨害作证罪的,从重处罚。4、妨害作证罪的主观要件妨害作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妨害证人作证的行为会妨害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和他人的作证权利或人身权利,仍决意实施妨害作证行为,希望这种社会危害性的发生。相信通过我们对妨碍作证罪危害作证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介绍以后,您可以看出在我国法规当中,不论行为人是主观上还是通过各种方法,导致证人没有办法对案件进行作证,国家都会依法进行惩处。同时国家对于证人也是有保护措施的,我国法律是不允许任何危害国家安定团结的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口头协议辞退员工工资能立刻结吗
      口头协议辞退员工工资能立刻结吗口头协议辞退员工工资是可以立刻结的,当然也可能是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一起结,反正如果单位不结工作劳动者就可以去维权......


·辽宁省侵占罪立案标准以及构成要件是什么?
      关于一些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各个地方的说法都不尽相同。那么如果辽宁省的本省人想要了解关于辽宁省侵占罪立案标准以及构成要件是什么?根据相关的法律......


·夫妻财产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一、夫妻财产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夫妻财产与子女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


·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几年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而一般人说的扰乱公共秩序罪,其......


·上海浦东离婚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上海浦东离婚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绑架罪抢劫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绑架罪抢劫罪的区别是怎样的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


·一、醉驾扣车取车流程是什么?
      一、醉驾扣车取车流程是什么?1、醉驾扣车取车流程是可以凭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交警队领取。醉驾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出于......


·一、工作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吗?
      一、工作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吗?可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


·一、法律中规定
      一、法律中规定的危房鉴定部门是哪个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


·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