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建筑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后,经常会发生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严

在建筑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后,经常会发生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严重的甚至会危害人民的生命安全,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规定了质保期限和范围,在质保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施工方必须赔偿损失并进行返修。那么建筑工程质保期限和保修范围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我们将在下文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保年限为您进行详细说明。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质保期的法律规定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施工方在保修期内应该履行保修义务,赔偿消费者相应的损失,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保期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的规定如果要解除合同的话是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如......


·物上代位权举例说明此权具体是什么意思?
      物上代位权举例说明此权具体是什么意思?物上代位权又可以称为所有权代位权,通常情况下多发生于保险相关领域,是我国民事法律所规定的一种替代性权利......


·交通事故被敲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被敲诈怎么办?交通事故进行赔偿时被对方设施勒索的,可以报警处理,让警察到现场对赔偿的问题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的,可以让其......


·婚外情有小孩了怎么判?
      婚外情有小孩了怎么判?一、婚外情有小孩了怎么判?法院在审理婚外情纠纷案件时会按照以下的规定来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在如今我国
      在如今我国,结婚后因为一些大大小小的事离婚的越来越多,他们有的已经有孩子,但是有孩子后也许会有的家庭为孩子考虑不离婚,但是有的家庭就算有了孩......


·商贸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吗?
      商贸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吗?一、商贸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吗?商贸公司没有注册资本规定,《公司法》规定,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参看新公司......


·一、通常交通事故人伤几天赔付?
      一、通常交通事故人伤几天赔付?交通事故的赔付时间是不确定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要根据事故的类型和事故解决的方式来决定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认定书何时作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何时作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


·商标注册期间被侵权怎么处理?
      商标注册期间被侵权怎么处理?商标注册期间尚未对商标权进行认定,公民都是可以有权申请的,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


·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继承法》规定了立遗嘱的有效条件有:(1)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


·夫妻婚内债务2023要是离婚如何承担
      夫妻婚内债务要是离婚如何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