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典第三者生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婚外情是当今社会中见多不怪的事情,有很多丈夫在外婚外情之后又生了一个孩子的情况发生,通常情况下我们都称这种为非婚生子,只是如果只是与第三者生了孩子的并不构成重婚。那么《民法典》规定第三者生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呢?下面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什么是非婚生子 ?
  
  
  1 、和第三者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依我国法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
  
  2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七和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归纳出父母对下列子女有抚养义务:
  
  (1) 未成年的(未满18周岁的)
  
  (2) 不能独立生活的, 包括:
  
  a、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
  
  b 、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c 、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非婚生子应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应该由谁抚养?法律要求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三)、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四)、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三、《民法典》规定第三者生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要知道私生子是否有分财产的权力,首先要明确私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力。
  
  私生子女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之外生育的子女。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他们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
  
  首先,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即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其年长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担监护职责,当他们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年长的婚生与非婚生兄姐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力的。
  
  以上就是《民法典》第三者生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的所有解释,我们知道非婚所生子女是与平常孩子一样的,任何人不能够加以歧视。非婚所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及义务,可以正常的继承遗产,同时对父母也就有了赡养的义务。更多相关资讯可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部分裁决吗?
      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部分裁决吗?劳动争议裁、审关系的上述特征,将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施行而发生非常重要的改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就......


·遗嘱房产指定孙女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遗嘱房产指定孙女继承需要哪些手续?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


·威海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威海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征地补偿标准是在市区的行政土地范围内,根据土地的价值以及土地的使用性质,对被征收的土地做一补偿。威海征地补偿标......


·电信网络诈骗从重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电信网络诈骗从重处罚的情形是什么您对于电信网络诈骗可能都听说过,电信网络诈骗带来的危害是很大的,很多家庭因此受损,有的损失是非法大的,不少家......


·女性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女性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女性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一、支付令(一)什么是支付令......


·什么情况下没收投标保证金?
      什么情况下没收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现金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


·竞业限制条款内容包括哪些?
      现如今,很多职业需要签竞业限制条款,那么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内容包括哪些,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


·土地使用证抵押拿来贷款可以吗?
      国家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用于抵押贷款可以做抵押贷款,只是各个银行的规定不一样,某些银行就不可以。需要提供你的贷款去向比如说购车(钱直接放给你提供......


·员工还在试用期内也要交社保吗
      员工还在试用期内也要交社保吗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


·厦门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厦门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费是多少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