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辽宁省法医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在诉讼过程中,常常会有司法鉴定的过程,其目的就是去证实事件的真假,确保事件的真实性,保证司法处理的公平性。因此对司法鉴定有着严格的规定,在整个鉴定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来保障能够公平的处理矛盾。那辽宁省法医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关于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概念
  
  1、法医临床学是运用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
  
  2、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是活体和文证。活体检验是为了确定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生理状态、病理状态及各器官功能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文证审查是鉴定人根据提供的临床资料等书证内容进行审查分析、研究的过程。
  
  3、法医临床学鉴定是通过活体检验和文证审查,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的过程。
  
  4、专科检查是指本中心开展的临床专科检查项目,包括眼科检查、耳科检查、精神病检查等,目的是确定相关损伤及功能情况,并出具检验报告。
  
  5、辅助检查是指鉴定人在法医临床学的鉴定过程中,就专科问题委托本中心相关专业人员对被检验人或物进行的检查。包括神经电生理检查、精神智能状态的评定、组织病理检验、DNA检验及文件检验等。
  
  6、病历资料不全是指仅有诊断证明书或影像学报告,而无被鉴定人详细记录和影像学资料,不能全面反映被鉴定人伤情或病情的情况。
  
  二、法医临床学鉴定的项目包括以下类别
  
  损伤认定(包括损伤判定、损伤性质、致伤机理或致伤物的推断);
  
  损伤程度;伤残程度;
  
  因果关系鉴定,包括伤与病的关系、损伤的参与度等;
  
  其他需要鉴定的情况;
  
  非法行医。
  
  三、鉴定原则
  
  1、应使用无创性检查方法,对于必须使用有创性检查方法的,应提前向被鉴定人说明。
  
  2、在活体检验中,禁止使用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对涉及功能的损伤程度鉴定,原则上应在损伤后的三个月以后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原则上应在伤后 3-6个月以后进行评定。
  
  3、单纯以文证审查方式出具鉴定文书的,应具备下列条件:被鉴定人因客观原因确定不能接受检验的;符合损伤程度评定标准中以原始损伤鉴定的规定;经送检验单位确认的文证资料真实、可靠。
  
  四、委托与受理
  
  1、接受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鉴定委托。司法机关委托应出具《申请鉴定委托书》或介绍信,本人携带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将真实、完整、充分的材料来本中心进行审查。若是本人前来,则要求律师本人携带律师事务所的委任书陪同前来。本中心签发鉴定材料受领单。审查的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审查后若受理则签定合同书;若不受理则说明理由,返还有关材料。
  
  3、法医临床学鉴定的受理条件为:案情简单;伤情单一,病历资料齐全;所涉及鉴定目的损伤程度一般限于轻伤、轻微伤范畴,伤残评定多为交通事故等。
  
  五、办理程序
  
  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3、鉴定的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受理鉴定,认真询问受伤史、检验伤情并及时拍照,根据伤情需要让伤者到有关医院进行必要的检查及复查,某些医学资料应按照“会诊制度”请有关医学专家会诊;
  
  4、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包括鉴定正文、损伤照片),按照《鉴定书审核签发制度》由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后交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领取鉴定书;
  
  5、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当事人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到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或重新鉴定.
  
  在法医临床鉴定上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不同的状况要按照不一样的鉴定手法和流程,而作为被鉴定者就要办理好相关手续,确保能在最短的时间的内鉴定完毕,及时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选择江岸区工伤鉴定机构的优势在哪
      关于工伤,国家规定的是先需要到指定的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在伤情得到稳定的控制之后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伤情的鉴定,所以在工伤之后需要清楚......


·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几种
      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几种犯罪分子想要申请适用缓刑,除了具备相应的积极条件,还应具备法定的消极条件,即不能存在下列情形:1、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需要多少钱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需要多少钱400元一件。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扶养权协议、寄养协议、监护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等,每件收......


·信用卡可以交违章罚款吗?
      信用卡可以交违章罚款吗?当事人也可以自愿采取银行信用卡划拨的方式缴纳罚款。对依法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机动车驾驶人,由交通警察将其交通违法信息录入......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


·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一、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治安秩序。在......


·审查逮捕时间及计算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审查逮捕时间及计算方法是怎么规定的?审查逮捕的时间是7天,计算方法是从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捕书以后开始计算。按照《刑事诉讼法》的......


·贩毒被逮要怎么量刑处罚
      贩毒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毒品犯罪中的一种,而在定罪的时候,不会考虑实际贩毒的种类、数量,不过要是行为人贩毒被逮需要进行处罚的话,那才会考......


·占有改定的协议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占有改定的协议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他项权证强制过户可以吗?
      房屋的他项权一般是指房屋的抵押权利,在房屋的的他项权证没有被注销时,未经抵押人的同意,房屋无法买卖。那么在房屋有他项权证强制过户可以么?这个......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哺乳期是是女员工哺育婴儿的时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可能和用人单位会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借口对于女员工斥退或者做其他处理。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