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男方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

法院在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往往会同时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此时要是女方直接抚养孩子,那男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不过实践中,要是男方不给抚养费的,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了,那此时男方要坐牢吗?我们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
  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实践中,男方不给抚养费的行为仅仅属于民事纠纷,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也是不会坐牢的。但要是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构成了遗弃罪的话,这时因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今很多大城市为了抑制不断上涨的房价,因而会采取一些措施来进
      如今很多大城市为了抑制不断上涨的房价,因而会采取一些措施来进行限购,但对于一些人来讲,此时虽然自己不具有购房的资格,但也会想办法来购房的,比......


·醉驾对人们的安全危害有哪些?
      醉驾对人们的安全危害有哪些?(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


·一、燃放烟花爆竹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燃放烟花爆竹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诉讼时有何效力?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诉讼时有何效力?  离婚包括两种形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前者和平分手好聚好散,后者对簿公堂剑拔弩张。但婚姻总归是复杂的......


·公司法分配股利是如何分配的?
      公司法分配股利是如何分配的?公司在每一特定时期都要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包括对公司运营获得的财务成果进行核实。对此,公司将要进行对所......


·离婚时车辆的分割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夫妻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比较重要的财产莫过于房产和车辆了。而针对不同的财产,实际分割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当然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也不同。......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2020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理?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理?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


·普通合伙企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普通合伙企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如果散伙,那么应成立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税、费扣除后的余额进行分配,分配首先是依据......


·担保人的义务是什么,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的义务是什么,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担保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形成的,为了保证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而设立的一种权利。我国法律对于担保......


·辞退员工工资需要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