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工伤的鉴定对于工伤赔付额度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受害者在受伤之后非常关注关于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为了保证事件的真实性,公平公正的来进行工伤赔偿。但是有的受害者拖延不申请认定,最终有可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付,造成很多损失。那工伤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赋予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是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需要,也是对用人单位履行申请工伤职责的督促。规定劳动者一年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有利于促使劳动者积极地主张权利,也方便劳动行政部门调查事故情况。但是规定申请期限自事故发生起算,不利于劳动者维护权利。
  
  相比而言,《广东省部分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工作座谈会综述》中的解释更加科学合理。该文件对工伤时效有如下表述:“但工伤事故的时效不应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应从其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等级评定之日起算。”
  
  二、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处理
  
  是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主张合法权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案件。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在上位法有不同规定时应当适用上位法。在《民法通则》中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一年。如果用人单位一直在负责劳动者的治疗,劳动者知道权利被侵犯是在单位停止对劳动者的治疗时开始。
  
  因此,如果没有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法律应当保护其合法的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出具不予受理的决定书,然后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由法院作出工伤认定,判定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
  
  三、认定流程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λ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一般是发生事故起一年内进行申请工伤限定,如果不能在一年内进行申请认定,超过时限将不再受理受害者的工伤认定,也就不能得到工伤赔付,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损失,没有经济的保障自己的伤情也就不能很好的治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很大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很大,所以不适用于劳动法,那么当在劳务关系中出现工伤事故怎么办,雇佣者应该怎么样来赔偿劳务者了,下面就有本站的我们来......


·商标代理收费标准是什么?
      商标代理收费标准是什么?一、商标代理收费标准是什么申请商标注册申请1000代理费800;商标续展注册申请2000代理费800;商标宽展期内续展2500代理费50......


·工伤赔偿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赔偿有年龄限制吗?有的,工伤赔偿最高年龄一般是60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


·延长办案时间的要求是什么
      延长办案时间的要求是什么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侦查机关目前侦办的案件不仅有案情简单的,也有许多非常复杂的案件。因此,在有限的时间内侦办案件对于......


·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需要注意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需要注意什么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注意事项: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


·怎么证明自己是被胁迫写借条的
      怎么证明自己是被胁迫写借条的?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


·仲裁庭裁决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仲裁庭裁决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一、辞退员工需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辞退员工需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3)未依法为员工......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提出离婚而有一方不同意的能离婚吗?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提出离婚而有一方不同意的能离婚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


·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2023年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公民的经济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购置自己的私家车,按照规定车辆在上路前一定要购买交强险,那么在发生事故......


·起诉离婚开庭过程
      起诉离婚开庭过程(一)庭审准备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