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管制能假释吗,可以适用假释的人有哪些

罪犯在服刑的时候,往往都是在给自己争取减刑或者假释的机会,但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有机会获得减刑或者假释的,毕竟我国对适用减刑和假释都是有条件限制的。那实践中管制能假释吗?这还要从假释的适用条件说起,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管制能假释吗
  
  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究竟在我国对哪些罪犯才能适用假释。
  
  1、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的假释,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对其提前释放。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以上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司法解释,这种特殊情况指的是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其他特殊情况。
  
  2、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1)认罪伏法;
  
  (2)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犯罪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执行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标准外,对下列罪犯也可适用假释:
  
  (1)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假释;
  
  (2)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除刑法规定不适用假释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依法予以假释;
  
  (3)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可以假释。
  
  二、可以适用假释的人有哪些
  
  只要不符合下列条件,又符合一般的条件,即可适用假释:
  
  1、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
  
  2、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法律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这类犯罪是恶性犯罪,具有相当危险性,假释后可能对社会利益带来严重影响。
  
  3、不满足执行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假释只适用已经执行了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具体来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当然,我国的司法解释中,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以及老年和身体有残疾的罪犯,在假释条件上有所放宽,这是基于保护青少年以及人道主义等进行的考虑。
  
  在经过上文的分析之后,我们可以很肯定的告诉您,要是犯罪分子被判管制的话,那是不符合假释条件的,也就是说管制不能被假释。同时如果罪犯是被判拘役的话,也是不能假释的。当然即使符合假释条件,但由于罪犯属于累犯,此时也不符合假释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可以选择的离婚途径有几种
      ?男女在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样要是打算离婚的话,则也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的。而此时就会涉及到离婚途径......


·房屋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不动产无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房屋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不动产无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在将房屋进行租赁前,为了避免经济纠纷,也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租赁房与......


·丈夫经常打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丈夫经常打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家庭暴力属于法定离婚事由,可以起诉,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离婚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上家暴......


·打架在看守所要关多久才能出来?
      在现代社会,确实有一些地方还是存在着打架斗殴的现象,因为这些打架斗殴,可能会危害到当地的治安管理,所以必须要严厉的禁止当地的公安机关会对这种......


·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一、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法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下人民检察......


·工伤认定上诉案6个了不出结果怎么办、那还要等多久?
      工伤认定上诉案6个了不出结果怎么办、那还要等多久?对方应当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全国统一。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


·村民毁约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村民毁约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


·海南高温补助是如何规定的?
      海南地处沿海地区,相较于我国其他省市而言,海南的夏季温度是比较高的,故而为了保护在海南工作的职员的利益,海南相关国家机关制定了海南高温补助的......


·在微信群被人辱骂,可以起诉吗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民事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


·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


·成都亲子鉴定要多少钱?
      一、成都亲子鉴定费用是多少?亲子鉴定必须到成都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请咨询当地司法局或四川省司法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