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作中非工伤鉴定待遇是什么

在生产和生活当中,避免不了发生一些什么意外,导致我们身体上遭受到了伤害。如果在工作岗位上遭受了伤害,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赔偿,但是在下班回家路上或者不是因为工作而受的伤,这种情况下,所面临的情况就有所不同了。那么工作中非工伤鉴定待遇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一、工作中非工伤鉴定待遇是什么?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二)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假期工资,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三)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医疗期间连续超过6个月的,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为按月给付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四)非因工残废救济费: 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除领取非因工残废救济费、本人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外,其他劳动保险待遇应停止享受。
  二、非因工死亡有什么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或者职业病死亡,该享受工亡待遇。这个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按照不低于工伤保险的待遇支付。但是,职工在职期间,如果是非因工死亡或病亡,能享受一定待遇吗?答案是肯定的。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一)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二)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标准计算。通过上的资料,相信您对工作中非工伤鉴定待遇是什么的问题,已经清清楚楚了吧。可以看出,如果自己并不是工伤,那么鉴定费用和医疗费用都需要有自己来承担。当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对自己进行相应的补偿。所以说无论在上班还是下班时,您都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主动投案自首和别传唤区别是什么?
      主动投案自首和别传唤区别是什么?主动投案自首和别传唤区别是前者是当事人主动到案自首,后者的话是经过相关的机关传唤之后才到案。新《刑法》第六十七......


·行政赔偿使用调解吗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


·我国法律对涉港澳案件的管辖有何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条第5款规定,港澳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其经济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和诉讼标的物均不在......


·管辖权异议上诉材料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上诉材料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如果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是可以向法院提出不服管辖的上诉的,......


·被认定为是职业犯罪能保释吗?
      被认定为是职业犯罪能保释吗?一、被认定为是职业犯罪能保释吗?被认定为是职业犯罪能保释,虽然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但是在对申请取保候审......


·高空坠物免责事由有哪些
      高空坠物免责事由有哪些?现在土地越来越贵,开发商为了牟取更多的利益,通常会把楼层修的很高,这就很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危险。那么高空坠物一般使用......


·疫情期间公司裁员怎么办
      疫情期间公司裁员怎么办一、疫情期间公司裁员怎么办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违法......


·离婚抚养费变更是否可以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时候会对孩子的抚养费数额做出计算、约定,但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那么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


·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是判断一个工程建设好坏的重要判断标准。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它分为好几个方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方面。主要......


·宅基地可以出租50年吗
      宅基地可以出租50年,但是宅基地在出租之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


·公司辞退员工员工不签字就必须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辞退员工员工不签字就必须支付补偿金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员工不签字也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