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黑校车超载会有哪些

黑校车超载会有哪些严重后果随着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国家近年来加大了对交通安全的普法知识教育,但是仍有一些人员在交通上不注意安全。例如校车的安全,而且在生产生活中可能会存在着黑校车,黑校车本身就已经够危险了,并且黑校车在驾驶的时候还会存在着超载,那么黑校车超载会有哪些严重后果呢?请您一起来看一下下面的资料。
  黑校车超载会有哪些严重后果?
  1、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次修改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比修改前后的内容,可以发现两点重大不同:第一,原规定中,处罚只涉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驶”两种情况,而新条款中又增加两种情况,一是“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二是“违反规定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第二,新修条款中特别指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也可被追究刑责此次新修条款中特别将“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均列为责任主体,这意味着校车客车出现严重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时,将不再仅仅追究驾驶员的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及管理人将视具体情况被追责。这是因为原有刑法条款中“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驶”两种情况只涉及机动车驾驶员,不涉及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而在新修条款中,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责任往往不仅仅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更多地或许在于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因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往往只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雇员,驾驶员往往是迫于“丢饭碗”的压力铤而走险超员超速载客。故而,此次新修条款对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的责任也特别提出了规定。3、超员超速入刑,量刑标准在于“两个严重”不管是酒后驾驶,还是疲劳驾驶,交警部门在实际执法中都有明确的依据。例如,连续驾车四小时,休息不足20分钟的为疲劳驾驶。因而,此次“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入刑也将依赖于具体细则的出台。目前国家尚未正式出台针对新修条款的具体规定。4、购买校车需审批,是否合格需检测校车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学校购买符合国标的校车后需要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待教育部门审批合格后,交警部门还要再对校车是否符合各项标准进行检验。同时,校车在上路后还必须按照交警部门规划的安全行车路线行车。虽然国家通过法律对校车严重超员超速进行了规定,但是孩子的安全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还需要家长、学校、老师的共同努力。学生家长要真正担起安全监护责任,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学生、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得知,黑校车超载的话所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首先黑校车的存在就会被相关单位追究法律责任的,另一方面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超载也会为学生的生命安全带来非常大的隐患。校车在接送孩子的时候,一定要做相关的登记和管理,在驾驶的时候也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绝对不可以进行超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


·一、工伤赔偿公司破产还可以拿到吗?
      一、工伤赔偿公司破产还可以拿到吗?工伤赔偿公司破产还可以拿到,《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诉讼时效多长
      在实践中,由于借款双方的疏忽等原因,有时会出现还款期约定不明的情况。那在法律上,还款期不明的债务诉讼时效有多长呢?搞清楚诉讼时效是债权人诉讼讨......


·如果有遗嘱
      如果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平分遗产。这里的配偶指再婚的配偶,子女包括亲......


·一、店面租赁的违约责任一般有哪些?
      一、店面租赁的违约责任一般有哪些?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诈骗同伙有罪吗?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诈骗同伙有罪吗?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诈骗同伙有罪,毕竟是属于共同犯罪,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


·可以作为驰名商标的材料有哪些?
      可以作为驰名商标的材料有哪些??一、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


·残疾赔偿金能不能强制执行?
      残疾赔偿金能不能强制执行?一、残疾赔偿金能不能强制执行?1、残疾赔偿金能强制执行,在法院强制执行中,属于被执行人的伤残赔偿金,法院可以依法......


·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包括有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


·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有什么赔偿?
      一、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有什么赔偿?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要给员工赔偿,具体如下: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


·与第三者没领证有小孩算重婚吗
      与第三者没领证有小孩算重婚吗?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根据司法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