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项目有哪些?
一、杭州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项目
1、尸体检验
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
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
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轧尸体,寻找最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
2、轻重伤鉴定
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规定作出损伤程度鉴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须对被害人作轻重伤鉴定:
酒后和吸毒后驾车;
无证驾车;
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
驾驶明知无牌证或报废的机动车;
严重超载;
逃离事故现场。
3、成伤机制鉴定
通过人体损伤检验确定损伤部位与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主要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调解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对交通事故伤害对象伤情有疑问或当事人对伤害后果有争议可进行成伤机制鉴定。
4、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残疾索赔的,作为举证需要可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由交管部门调解,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作伤残评定。
5、酒精含量检验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须检验体内血液酒精含量: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
交通事故致伤3人以上;
交通事故有恶劣影响;
车辆驾驶人有酒后驾车嫌疑;
一方当事人怀疑或指控另一方当事人饮酒;
车辆驾驶人擅自离开现场,24小时内返回或被抓获;
交警发现车辆驾驶人有饮酒驾车嫌疑或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嫌疑;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有异议,或测试结果超过醉酒临界值。
6、安全性能检验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对象为:
交通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伤3人以上;
交通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机动车无牌证或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
交通事故车辆类型不明确;
根据案情需对事故车辆检验、鉴定。
7、车辆机械故障鉴定
通过车辆特定部位拆解检查寻找车辆故障,查明故障原因,用以区别人为责任和机械故障。
8、辆定型鉴定
凡肇事车辆类型不明确应作车辆定型鉴定,以明确道路行驶权利。
9、痕迹鉴定
通过提取交通事故相关的接触痕迹比对、化验等检验手段,确定车、物、人是否有碰撞、刮蹭、碾轧等关系;不能确定肇事车辆,可通过整体分离痕迹鉴定确认脱落物质与车辆、物体、人体之间的关联关系;事故车辆轮胎有爆裂,可通过轮胎痕迹鉴定确认轮胎爆胎原因;夜间发生事故且车灯损坏,可做灯光开启冷热光源鉴定,来确定车辆发生事故瞬间的开启和关闭。
10、指纹鉴定
主要解决车辆驾驶人不确定交通事故案,不能确定车辆驾驶人可做指纹鉴定。
11、量物质鉴定
通过对现场勘验的微量物质成分检验,确定该物质与交通事故关系,常见微量物质有油漆、纤维、塑料、橡胶、油脂等。
12、物证鉴定
法医对交通事故现场提取的人体毛发、血液、皮肉组织等样品,通过检验作出结论可为办案确认驾驶人或确定死者身份及认定人体与车辆或物体接触提供证据。
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应注意事项
1、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2、 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Χ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3、 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4、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涉及人身检查、物品检查等等项目,受害者们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鉴定项目的申请,得到对自己胜诉有利的证据,为自己在法庭上争取到切实的利益。如果您还留有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疑问,可以向律师网的律师们进行进一步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不到场有什么后果?
起诉离婚不到场有什么后果?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被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
·2023年的公司法改动了哪些方面?
2018年的公司法改动了哪些方面?(一)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
·教室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教室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现在教育产业蓬勃发展,有些人想通过自己名下的教室作为固定资产入股教育公司,这时需要双方签署教室入股合作协议。在协议......
·不服劳动仲裁委判定终局裁决的标准可以提起诉讼吗?
不服劳动仲裁委判定终局裁决的标准可以提起诉讼吗?一、不服劳动仲裁委判定终局裁决的标准可以提起诉讼吗?对以上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
·设立居住权只签合同可以吗?
不行。根据《民法典》第368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我国......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债?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债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
·有人故意用东西堵住了我家车库的门算违法吗
建议及时报警,该种行为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涉嫌经济犯罪中止审理规定是什么
涉嫌经济犯罪中止审理规定是什么?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一)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
·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生病是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为了缓减医患关系,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以达到规范医护人员行为......
·见证人没有签名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见证人没有签名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如果代书遗嘱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