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公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公证回避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公证人员遇到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事项时,应当避开或退出办理该公证事项的工作。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民法典》中所规定的“近亲属”的范围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3、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上述情形不仅适用于公证人员(包括公证员、公证员助理等),而且也适用于接触该公证事项的翻译、鉴定人等有关人员。在出现上述情形后,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在公证书作成前提出。
二、公证员提出回避应该由谁批准?
1、公证员的回避可以口头或书面申请,由本处主任决定;公证处主任的回避由本级司法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决定;2、回避决定作出后,公证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3、公证员明知有回避情况而不回避的,依照公证处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三、公证员回避制度的好处是什么?
公证回避,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公证人员遇到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事项时,应当避开或退出办理该公证事项的工作。该制度是为了维护公证活动的正常秩序,保证公证机构依法正确行使公证权而设立的,有利于维护公证机构的尊严信誉,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当公证员是公证事项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和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再或者和当事人有其它关系的,就符合了公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应该主动提出回避。在具体方式上,公证员可以选择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如果明知道存在利害关系而不申请回避的,一经查实,会收到相关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装修合同订立日期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装修合同订立日期时有哪些注意事项购置新房绝对算是人生一大喜事,对于很多人来说,一套房很有可能会陪伴自己大半辈子。所以,好的装修,是对自己......
·构成不作为形式犯罪的前提条件包括哪些
构成不作为形式犯罪的前提条件包括哪些一、构成不作为形式犯罪的前提条件包括哪些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
·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有哪些要素?
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有哪些要素?一、合同基本要素合同本身有很多内容,但在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中没有必要重复赘述,只需要将合同要素加以提炼概述即......
·代理的无因性民法总则规定有哪些
代理的无因性民法总则规定有哪些法律意义代理的无因性是法律对于代理行为的一种限制政策,尤其是针对表间性代理的不足之处无因性代理能够更好的完成代......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8级赔多少钱?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以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相关单位根据其提供的申请材料以及真实情况会对其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就需要赔偿了......
·犯罪中止属于犯罪未遂吗
犯罪中止属于犯罪未遂吗?犯罪中止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设置离婚冷静期?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设置离婚冷静期?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指在法官建议下可设置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所......
·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和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
·一、现在的婚姻法律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现在的婚姻法律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说到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涉外离婚中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确实,要是涉外离婚选择诉讼方式的话,则......
·父母去世农村的土地怎么继承
父母去世农村的土地怎么继承?农村的土地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律规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