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就是到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的人那边去进行节育手术,这种行为严重危害到了我国的计划生育的问题。还有呢就是你去那种地方做手术会很不卫生的,严重的话会影响到自己身体的危害。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法条及司法解释的内容吧。
  
  一、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1、刑法条文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处罚金。2、司法解释《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法条的认定是什么?
  1、本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区分两罪,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也就是不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诊疗活动资格的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一般是经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认,或者经过专业培养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并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两罪主体的区别在于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上。(2)主观故意不同。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而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医疗事故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严重不负责任的心态。(3)行为要件不同。本罪以情节严重作为成立犯罪的要件;医疗事故罪要求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才予以刑事追究。2、本罪与非法行医罪的界限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与非法行医罪一并规定在《刑法》第336条,与非法行医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实施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的行为也属于行医范围,是非法行医的特殊表现形式。由于《刑法》第336条第2款特别规定了本罪,如果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即以本罪认定,排除适用非法行医罪的规定。[2
  三、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处罚会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信上面的内容已经详细为你就是让如果非法进行节育手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还有就是非法行医这种行为是极其严重的,一旦发现会被判刑。如果你对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法条及司法解释还有所不了解,请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犯人身自由惩罚性赔偿有哪些
      侵犯人身自由惩罚性赔偿有哪些?1、世界各国确立的国家赔偿标准,大致有三种模式:一是有限赔偿,即赔偿低于实际损失,又称抚慰性赔偿;二是等额赔偿,即......


·什么是民事诉讼和解制度?
      什么是民事诉讼和解制度?一、什么是诉讼和解制度诉讼和解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世界各国大多作了详尽的规定。......


·合肥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近日,据相关部门的统计,合肥房产纠纷较上年呈上升趋势,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激增。那么,如果遇到房产纠纷,应当怎么解决呢?有哪些解决方法呢?......


·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吗
      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吗一、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吗?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


·肇事逃逸怎么才能从轻处理
      肇事逃逸怎么才能从轻处理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构成自首,但应以“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为基准,对其自首从轻处......


·注册商标转让多少钱
      注册商标转让多少钱商标是一个公司对外宣传的标志,是让消费者对其产生独特印象的重要手段,一个好的商标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商标也可......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征地。当遭遇到非法征地时,......


·转错账了怎么处理
      在目前社交网络中平台中都有转账功能,有时候可能会因为账号输入错误等原因转错账,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可以了解一下下面的内容:1.及时......


·资产评估司法鉴定范围是什么?
      在我国诉讼过程中,证据作为诉讼的中心和灵魂具有重要意义。证据是诉讼过程的关键,而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能够有效的为案件提供证据,更加公正的作出审......


·一、离婚财产分割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则是什么(1)侵权的夫(或妻)须有重大过错;(2)侵权行为确实存在,民法典列举了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转让商标时间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转让商标时间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一、转让商标时间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