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有结婚生子应该要怎么办

婚姻可以说是男女之间关系最好的保障了,毕竟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我国是不保护同居关系的。但如果现实中,男女没有结婚生子的话,应该怎么办呢?是否子女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没有结婚生子应该怎么办
  对于未婚生子的,是属于非婚生子女的,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义务。如果说,先后的两次生育行为都未受到过计生部门的处理,那么,计生部门一旦处理,就会按先生两次的违法生育行为对你作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 合法的生育行为,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婚姻之上,剥离了这一婚姻基础,任何生育行为均为违法生育行为。这不是由哪个人说了算的,而是由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说了算。
  二、相关拓展—非婚生子现况
  不少国家、地区的法律都赋予非婚生子女较少的权利,即使他们拥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在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非婚生子女常会被视为耻辱。未婚妈妈常会被逼或被游说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时非婚生子女会由外祖父母或其他已婚亲属抚养,生母则以非婚生子女的姊姊、姑母、姨母等身分出现。中国由于亲属法的立法基本精神已经由原本的家长本位、家本位,渐渐演进到子女本位,即以保护子女为优先价值,加上以同居代替结婚、婚外情和未婚产子的情况日渐普遍,故婚生与非婚生子女的划分价值已经越来越低且不必要,因此也有学者主张应该停止区分。但很多人认为,如果社会对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一视同仁,不加以区分,会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导致计划生育政策变为空文;另外,还会导致社会道德沦丧,变相鼓励婚外情、重婚、非法同居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发生。
  三、相关拓展—未婚生子女抚养问题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此时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是一视同仁的,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也是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义务。作为父母,即使日后解除了同居关系的,也是需要抚养非婚生子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义务是为用人单位工作,而相对的他(她)的权利就是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呢?......


·退出已确权的农村宅基地后,如何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
      办理注销登记的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证、房屋......


·一、交通事故赔偿请律师要花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赔偿请律师要花多少钱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2、聘请律......


·2023年个人所得税可以申报并退税了吗?
      个人所得税可以申报并退税了吗?个人所得况是可以申报并退税的;如存在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办理多缴退税手续。如果纳税人主动放弃多缴退税的,纳税人......


·一、驾驶员醉驾需要网上通缉吗?
      一、驾驶员醉驾需要网上通缉吗?一般情况下,醉驾如果没有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是不会被通缉的。通缉是公安机关对在逃的犯罪分子通令缉捕的紧急侦查......


·拘役期间工作考勤如何计算?
      拘役期间工作考勤如何计算?员工被拘役,考勤空着并备注,因为拘役是需要收监处理的,当事人要在监狱或者看守所服刑,是不可以工作的。拘役犯刑期由公安......


·如果企业在年底只发放“第13个月工资”不发放其他
      如果企业在年底只发放“第13个月工资”不发放其他性质的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应依据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将“第13个月工资”除以12,按其......


·有哪些?
      有哪些情形属于开发商违约(一)逾期交付房屋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未交付房屋,这是目前存在的最普遍问题。很多购房者虽然明知开......


·申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吗?
      申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吗?人生世事无常,免不了生老病死,总会不断有各种的意外发生。假如你在工作中遇到了这种特殊情况,自己亲近的人去世了,免不了向......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么?
      现如今,虽然国家对道路交通法规上越来越严格,对驾驶技能考核也更加完善,但是,仍有一部分人心存侥幸,在道路驾驶技能不过关的情况下,依然做马路杀......


·公司犯罪辩护怎么从轻辩护?
      对受指派或奉命参与人员犯罪无罪或免罪辩护单位犯罪是法定犯,政策性很强,刑法的手该伸多长,哪些人不该处罚,也完全是国家法律司法解释根据现实状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