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属性特征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确立能够很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有了劳动关系劳动法就可以很到保护劳动者,在签订工作时要格外注意劳动关系的确定,没有签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通过认定来保障的,在相关规定中有详细的说明,那构成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和属性特征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1、主体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客体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行为,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3、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二、劳动关系的属性特征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我们认为,从理论上说,劳动关系的具体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1、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因为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说,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或雇主)。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种结合关系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观察就是对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其生产过程。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始终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而存在,而非产品。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的本质特征,后者劳动者所有的劳动力往往是作为一种劳务产品而输出,体现的是一种买卖关系或者加工承揽关系等。2、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者,要安排劳动者在组织内和生产资料结合;而劳动者则要通过运用自身的劳动能力,完成用人单位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并遵守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这种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具有很强的隶属性质,即成为一种隶属主体间的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则是无组织从属性。3、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由于劳动力的存在和支出与劳动者人身不可须臾分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因而劳动关系就其本质意义上说是一种人身关系。但是,由于劳动者是以让渡劳动力使用权来换取生活资料,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物质待遇。就此意义而言,劳动关系同时又是一种以劳动力交易为内容的财产关系。主体就是有民事能力的合法公民以及正规的用人单位,二客体就是主体的一些行为等,内容是劳动者想有的权利和义务。总之劳动法保护所有劳动者,让劳动者享有更多的权利,获得更多的收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有哪些依据?
      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


·过继子女有无继承权2023
      过继子女有无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


·二手房交易的一门必修课:如何学会看房产证
      学会看房产证是二手房交易一门必修课。房地产权证最常见的是红色版本。《房地产证》第一页系扉页;第二页由以下内容组成,(1)深圳市房地产权证中......


·合同签了可以当天取消吗?
      合同签了可以当天取消吗?一、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


·一、抚养费案件法院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抚养费案件法院的处理原则是什么?针对上述问题,人民法院在实践中,一般采用以下方案:1、原则上抚养费给付以定期(按月)给付为主。尽管最高......


·我国什么法律保护知识产权?
      我国什么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基础法律制度,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的效力合法吗?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的效力合法吗?遗嘱指定监护的效力是合法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遗嘱指定监护】: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


·超过诉讼时效与法定抵销权的行使可以适用吗?
      超过诉讼时效与法定抵销权的行使可以适用吗?超过诉讼时效与法定抵销权的行使可以适用,超过诉讼时效并未使债权归于消灭,此时的债权是一种自然状态下的......


·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在自己或是家人生病住院期间也许会出现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为各种会构成医疗事故。虽然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情......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要怎么办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要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


·遗产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没有怎么办
      遗产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没有怎么办(1)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在死者之前故去,那么就是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这样情况下死者遗产有死者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