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就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应按平等原则进行均分。在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会将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房产,车子等等。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我们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
  
  一、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
  
  1、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属于孩子的财产。?
  
  2、父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金钱,只要将金钱交付受赠与人即属于权利已转移,赠与人就不能再撤销赠与。父母将钱存在孩子的名下,属于将钱交付给孩子了,因此,父母不能撤销该赠与,这笔钱已经属于孩子所有了,不再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3、如果赠与的是房产,那么必须办理过户或者公证,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二、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那么这部分的财产应为孩子所有,就不能再认定为是共同财产,双方也不能再要求对该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在实践中,有许多夫妻为了保障离婚后孩子的利益 ,会在离婚前就将财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该房产应按赠与处理,赠与行为应进行公证,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务员开除辞退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务员开除辞退金是怎么规定的一、公务员开除辞退金是怎么规定的?辞退费的发放标准为公务员被辞退前上月的基本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一、司机的醉驾怎么改成酒驾?
      一、司机的醉驾怎么改成酒驾?司机的醉驾不能改成酒驾。交警查酒驾是以检测血夜酒精含量为准,不能更改,如果更改,交警也违法。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遗弃罪严重吗,构成要件是什么?
      遗弃罪在我国法制史上是不曾出现的,但是我国古代一直有尊老爱幼,尊敬长辈的习惯,对于违反=逆父母的行为也是会进行处罚的,故而遗弃罪的发展史是比较......


·办理房产过户是否属于附随义务?
      办理房产过户是否属于附随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是房地产公司的附随义务。对于存在附随义务的,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那么法院就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于......


·行政处罚并罚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有行政机关对同一个单位作出两种行政处罚结果的案例,虽然有可能是国家两个不同的机关作出的相关决定,但是到最后会合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比如说......


·批准逮捕后侦查期限刑诉法的时间为多久?
      批准逮捕后侦查期限刑诉法的时间为多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


·传销罪金额立案标准是多少?
      组织传销罪是以组织、领导参与传销人员来作为立案标准的,并不是以金额来作为立案标准。法律中规定组织、领导非法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并且层级三......


·法律规定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法律规定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一、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第一种形式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


·疫情期间放假工资如何算
      疫情期间职工工资发放分以下几种情况:1、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


·犯罪中止和犯罪放弃一样吗?
      犯罪中止和犯罪放弃一样吗?如果行为人在自己认为不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而放弃犯罪,则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即“欲达目的而不能”)。自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