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

男女之间是否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其实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我国是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也是有权要求父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要是父母分开了的话,此时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无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尽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学习、成长不利的证据。4、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在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时候,其实与确定婚生子女抚养权是一样的道理,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实际年龄,同时要是孩子比较大的话,也要结合孩子自己的意愿才行。总之,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此时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自然是看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异地离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在异地离婚的,也是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但是异地协议离婚的一般都是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的。那么您知道异地离婚流程具体是怎......


·故意伤害罪拒不到庭会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罪拒不到庭会怎么处理?1.原告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


·在我国临时用工用签劳动协议吗?
      在我国临时用工用签劳动协议吗?要根据用人单位具体的用工情况确定1、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需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


·女方不退彩礼犯法吗?
      女方不退彩礼犯法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方请求女方退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不承认法院拒不认罪怎么判
      不承认法院拒不认罪怎么判一、不承认法院拒不认罪怎么判不认罪或者没有悔罪表现的,不能减少基准刑,可以理解为不能从宽处罚,但不能加重处罚。......


·马德里国际商标国内能用吗?
      马德里国际商标国内能用吗?一、马德里国际商标国内能用吗?想要注册国外商标的,在中国就是使用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商标是在马德里注册的,在中......


·合同期内主动辞职需要赔偿金吗
      合同期内主动辞职需要赔偿金吗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根......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是什么一、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是什么?1、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是欠债的原因,一般用......


·民事案件中被告开庭前的三大准备工作是什么
      一、民事案件中被告开庭前的三大准备工作是什么?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


·不能授予专利的主体有哪些?
      不能授予专利的主体有哪些?不能授予专利的主体是单位,只有个人才能够申请专利。因为专利发明人只拥有名誉权并非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专利申请人......


·一、广州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广州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