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怎样举报其不合理?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征地补偿怎样举报其不合理?土地利用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国家对于土地的征用也是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补偿的。相关法律也有规定,保障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同时,也要保护被征土地的农民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那么如果不符规定,征地补偿怎样举报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解决方式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二、相关规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现就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土地改革指导意见》明确,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时,综合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在此基础上,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范围内确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现行法律对被征地农民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安置途径。为了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指导意见》明确,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对于征用土地,相关部门都是要对被征土地的人进行一定补偿的,而且补偿标准都有规定,一旦发现不符规定、不合理,可以到政府部门或是土地管理部门投诉,我们需要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一、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满足以下要件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
·什么情况下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关于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同时确定好数额。但这个数额并不是一层不变的,因为随着子女的日渐成长,当地经济的发展都有可能导致当......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是什么意思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
·犯人耍无赖不认罪会怎么样?
犯罪的行为,每天都在全中国的各个地区发生,每天都会有一些暴力恐怖的事件在发生。那关于犯人,现实生活中,并不是都会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的......
·民事诉讼费用办法是怎样规定费用的?
民事诉讼费用办法是怎样规定费用的?(一)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每件收十元至五十元,其涉及财产分割的,不另收费。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收五元至二十元。......
·非法集资要30人吗?只有30人以上才构成犯罪吗?
非法集资要30人吗可以理解成不够三十人的非法集资犯罪吗。答案是触犯了法律的,非法集资如果是人数不到30,但是数额在20万以上,一样会追究你的刑事责......
·并购重组审核停牌的工作规程是什么?
并购重组审核停牌的工作规程是什么?具有上升空间同时自身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上市公司通常会选择并购其他公司来达到发展壮大自己的目的,在上市公司并购其......
·治安管理处罚的类型包括几种
治安管理处罚的类型包括几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一、企业法人变更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3、相关法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