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诉法第一审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发起公诉后,法院会按照程序展开审理。和民事诉讼一样,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也可以选择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具体采取哪个方式就要根据案情而定。那么刑诉法第一审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和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第一审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1、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二、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1、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2、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3、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对简化;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三、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否则,简易程序就失去了实际意义。新《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实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四、关于简易程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简易程序只能在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时适用,不适用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也不适用于第二审案件。对于一审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 理的案件,如果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法院应当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以弥补先前采用简易程序可能出现的不足。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公诉人可以不出庭,被告人如果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不必为其指定辩护人。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宣读起诉书后,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中有关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和环节省略。但是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由此可见,刑诉法第一审简易程序是有适用范围的,按照规定,只有最高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并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法院才会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另外,那些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及轻微刑事案件,法院也可以采取简易程序。一旦采取这种程序审理刑事案件,通常在一个月内可以出具判决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重复等于侵权吗
      是否构成侵权要看产品的关联度,知名度,是否已注册过。如果只是普通的商标字样相同,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又不相同,那就不构成侵权。因为商标分类表把......


·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一、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一次性付款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价位低的小单元的楼盘销售......


·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
      一、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不能。因为开房无法证明重婚罪。重婚罪,指的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如果没有与他人结婚,不构成重婚罪......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出一些对自身有危险的事情。因为在醉酒的状态下,人的大脑本身就是不受控制的,更不用......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分割财产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


·开庭前如果判缓刑怎么释放
      开庭前如果判缓刑怎么释放?开庭前如果判缓刑的话,一般不会当庭释放。由法警将被告人押回看守所后,在看守所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后才能释放。在我国,缓......


·一、劳动保障部门如何调查工伤?
      一、劳动保障部门如何调查工伤?《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


·上门要账敲门犯法吗
      视情况而定的。要是敲门经户主允许进入是不违法的,若是未经允许敲门进入,即使没有动手,但是户主不同意进入,也是违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


·借条超过多长时间不还的起诉期是多长?
      借条超过多长时间不还的起诉期是多长?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


·财产顺位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顺位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一、财产顺位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