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不叫见孩子抚养费怎样给
离婚了不叫见孩子抚养费怎样给?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特殊情况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二、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方不履行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的,拥有对孩子探望权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四、谁有探望权?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尽了扶养义务的继父母,而与未成年人之间基于亲属法律关系的(外)祖父母和成年兄、姐,就不能成为探望权主体。
另外,探望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探望权的时间怎么安排?
一般地,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外,如果在探望过程中发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可能会被中止探望权。那么,哪些情形会中止探望权?
中止探望权的主要标准是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是由,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特别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唯一条件就是出现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事由,如果只是因为子女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父母关系变得恶劣,或是仅仅由于需要付出抚养费的一方不及时支付的,那就影响探望权的行使。
上述资料当中,针对离婚了不叫见孩子抚养费怎样给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首先您需要清楚的是,如果对方不让自己行使探视权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下对方是不可以不让自己对孩子进行探视的。另一方面不管什么情况下,自己都应当为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违反了相关规定的话,自己也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变更抚养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强奸罪无罪上诉状怎么填写?
强奸罪无罪上诉状,首先要写明上诉理由,上诉人是自动终止犯罪,上诉人可以是口头阐述,也可以是书面形势,必须材料齐全,证据充足,和对方的关系是什......
·年上海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年上海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上海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快最好的城市之一,同样也会涉及到拆迁补偿的问题。上海周边农村如果也要拆迁,它的补偿方式、补......
·犯罪未遂需要哪些证据
犯罪未遂需要哪些证据?一、犯罪未遂需要哪些证据证据要证明犯罪分子在实施故意杀人刑事犯罪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一、胁迫婚姻有效吗,是无效婚姻吗?
一、胁迫婚姻有效吗,是无效婚姻吗?1、须有胁迫的故意。即行为人有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而被迫同意结婚的故意o2、须有......
·刑诉法上诉人可以是谁?
法院在对刑事案件判决之后,如果案件中的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决表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提出上诉的,刑诉法对......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
·没有工作离婚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现如今,离婚越来越是一件平常事。但是,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导致了单亲家庭越来越多。法律未来保护单亲家庭孩子生活所需,制订了离婚夫妻给付孩子抚养......
·餐饮企业技术投资入股协议
餐饮企业技术投资入股协议餐饮企业技术投资入股协议甲方:现住所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一、甲方在省市路拥有......
·如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处罚
如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处罚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征地补偿标准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