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方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

夫妻双方,是由当初的两情相悦而走到一起,但是有些到后来也有可能会分离,那便是离婚。离婚可能是双方都达成协议,然后和平分手,但是有时候不一定是两情相愿的,所以其中想离婚的一方便要通过起诉来结束这段婚姻。那么如果一方已经提出起诉了,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
  
  (1)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是其他原因。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
  
  (3)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
  
  (4)经过调解后但无效。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流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三、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
  
  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还受具体情况的一个影响,但是还是可以有一个大概的时间段可以参考的。而在确定要起诉离婚时,必须要想清楚自己是否符合上诉起诉离婚的情况,什么法律程序都要有理可找,有据可查。在确定符合起诉要求后,必须要遵从起诉离婚的程序,切忌盲目行动。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在我国,当合同的签订不符合程序或者是不合法的时候,就需要撤销,这种属于可撤销合同。还有一种叫做无效合同,那么可撤......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一、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须知海淀区申请劳动仲裁海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海淀社保大厦办......


·浙江农村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浙江省地处江南,水塘鱼塘很多,政府在修建公路的时候,很可能占用到农民承包的鱼塘。对于给农民造成的损失,政府要支付一笔补偿款。各地在征地补偿方......


·在法庭上如何做好公诉人?
      在法庭上如何做好公诉人?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故意伤害罪可以是自诉,也可以是公诉,需要根据故意伤害的案情分析。根据《刑事诉......


·有关探视权对判决的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增高,离异双方因为探视孩子而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了社会安定,还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探视权是......


·怎么认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怎么认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无效民事协议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达成的协议因不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经法律规定的机关确认后,其自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拘......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什么意思劳动关系存续期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什么意思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包括:试用期间、实际劳......


·误区一: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误区一: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法官说法:《婚姻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公司的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这里的财产包括了一些特殊的财产,如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等。那么针对公司的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


·公司公章注销后签订合同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公司公章注销后签订合同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公章注销后签订合同处理方法通常情况下,注销公章的同时应该进行收回、销毁。如果该合同是在公章注销之前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