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异地起诉离婚,有手续费吗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有很多夫妻是由于长期异地工作,感情变淡,矛盾升温而决定离婚。但是也有很多夫妻在异地虽然出现矛盾,但是离婚有可能只是单方面想提出的,因此,我们就要讨论到异地起诉离婚的问题。那么,到底怎么异地起诉离婚,有手续费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异地离婚如何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1、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办理最关键的是离婚登记,应该先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最后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离婚!
  
  三、诉讼离婚需要手续费吗?多少?
  
  起诉离婚是需要手续费的,起诉离婚即取决争议标的价值一旦离婚案件进入了法院诉讼程序,当事人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案件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用相对偏低,大多数案件的诉讼费用都在100元以下,诉讼费用超过10000元的案件很少。
  
  按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诉讼费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由于法院判定离婚的标准比较严格,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夫妻感情已破裂”之法定条件,因此,大多数案件在第一次离婚诉讼被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小,也就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故大多数离婚案件所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就会相对偏低。
  
  只有个别案件由于涉案争议标的价值高,案件疑难复杂等原因,法院才会收取较多的诉讼费用,除了诉讼费用外,诉讼离婚还牵扯到律师费用。
  
  律师收费现在大多实行的是协商收费,虽各省都有律师收费标准,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还是以协商为主。
  
  这是因为,无论哪个标准对不同的律师都会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律师收费不仅和案件的财产数额有关系,更和案件的难易程度有关系。
  
  当异地的夫妻一方决定要起诉离婚时,关于怎么异地起诉离婚,有手续费吗的问题,其实异地起诉离婚的程序还是要立足于实际情况而定的,就是要考量好对方在异地居住了多久。异地起诉离婚是需要交手续费的,至于收多少费用,就要视情况的难易程度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篡改别人志愿犯法吗?
      2023年高考已经结束,广大考生都在填报志愿了,这时却有一位男生因为私人恩怨,偷偷恶意篡改了一位女同学的高考志愿,被行拘五天,省招办也已准备让受......


·非法经营罪4000万判几年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


·一般商标续展在哪个部门办理
      一般商标续展在哪个部门办理?商标续展办理地点是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


·人民法院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


·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定金
      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定金1、签订合同的另一方违约,可以双倍要回定金。按《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确保质量过硬是工程建设各方共同的责任。毕竟,建筑物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直接危及到建筑的使......


·集资房买卖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
      集资房买卖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房......


·家暴离婚该怎么办
      有时候笔者真的很搞不懂一些人,追求女性的时候表现得那么温顺,一旦得到后成家了又百般嫌弃,网上有句很火的话是这样说的:“男人的手是用来打天下的......


·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一、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法律效力1、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


·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如何
      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存在给很多未就业的人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其不仅仅给社区就业带来了推动,同协调了很多劳动纠纷,给相关部门减轻......


·哪些情形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
      您都知道的是合同当中都会约定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当然有时候这种义务的履行,它是有顺序的。因此,很多在前面履行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就会担心后面的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