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应该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选择不同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当事人应该了解清楚相关的内容,否则自己花费了时间、金钱,最终也可能不能达到自己离婚的目的。那要是协议离婚的话,此时应该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需要注意,虽然很多离婚夫妻都想通过协议方式来离婚,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夫妻都可以的,毕竟我国对协议离婚也是作出了条件限制,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然也就不能协议离婚。至于如何办理协议离婚,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倒置情形都有什么
      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依据民法理论,一般侵权案件的构成要件有四项,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过错。这四项一般需要原告进行举证证明的......


·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有时需要对伤残等级、财务价格等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作为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那么如果当事......


·无力缴纳税款构成逃税罪吗?
      无力缴纳税款构成逃税罪吗不构成,法院上只有逃税罪之说,逃税罪必须是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社保稽查举报去哪里
      社保稽查举报流程为:1.材料携带齐全到稽核科接待四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2.经审核立案后,稽核人员向被投诉、举报单位发出《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不法分子行贿索贿是什么意思?
      一、行贿索贿是什么意思?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相关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出于......


·如何打离婚官司
      如何打离婚官司起诉离婚前应该了解并且准备以下情况、以及证据材料:(一)对方基本情况:1、对方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2、对方的弱点......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海怎么办理?
      在我们进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也会有一定的地区差异。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海的规定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股份公司(非上市)股份转让无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


·同责死亡还需要谅解书吗
      交通肇事造成人员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谅解的,如何判刑要依据造成多少人死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


·盈余公积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关系是怎样的?
      盈余公积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关系是怎样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司法鉴定重伤的范围是什么?
      在生活中发生纠纷有时会动手,在调解纠纷时,一般要对伤势进行司法鉴定,才能判定是不是能立案。如果司法鉴定的结果是轻伤或者微伤,不能被立为刑事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