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认为无效,将发生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设定转让条件的目的一是确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二是防止囤积土地和炒买炒卖行为。1995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范国有土地的交易活动,制止炒卖土地的内容同样是这一立法目的的考虑。
二、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
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是通过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和挂牌的形式出让取得;第二是从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处转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或者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其中通过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开发用地由于更能体现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灵活灵敏的特点,在房地产开发中逐渐成为房地产商“拿地”的普遍方法。一般土地所有者有权利去对土地进行买卖、赠与等行为,但是在转让买卖赠与时候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才能完成整个转让或者买卖的过程,否则没有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刑法抽象危险犯包括什么罪名
我国刑法抽象危险犯包括什么罪名一、我国刑法抽象危险犯包括什么罪名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
·填了合同对方要求毁约怎么处理?
填了合同对方要求毁约怎么处理?填了合同对方要求毁约可以通过和对方私底下协商来进行解决,得到法院诉讼来要求违约金承担。1、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
·行政赔偿范围是怎样的,赔偿程序有哪些?
行政赔偿范围是怎样的,赔偿程序有哪些?一、行政赔偿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可知以下几点: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
·交通违章罚款网上缴费如何处理?
交通违章罚款网上缴费如何处理?一、怎么在网上缴交通违章罚款法一:1、首先,使用搜索【网上交警】,然后进入网上深圳交警官网。2、进入网上......
·一、醉驾标准酒精含量科一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标准酒精含量科一是怎么规定的?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
·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
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导致职工受伤的单位应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也可自行申请。若职工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服,可在拿到决定书之日起一定期限......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网上申请吗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网上申请吗公司的股份通过股权交易进行买卖,该交易造成股东的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在工商......
·昆山他项权证办理要多久能办理下来?
?他项权证的办理对于我们贷款的购房者来说是必须要办理的,因为,银行必须要有抵押的凭证才能放心的把钱贷给你,那么昆山他项权证办理要多久能办理下......
·控江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哪些?
控江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哪些?作为上海市杨浦区政府的最基层组织之一,控江街道办在信息公开方面一直做到不错。对于当地居民来说,通过街道办了解政府......
·股东会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
股东会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股东会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是有效的,委托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