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南昌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长期以来工人的安全问题一直是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工人自己也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安全,操作时候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操作。但是事故仍然会发生在身边,工作中受伤就是工商,相关部门鉴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那南昌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南昌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工伤的情况下,由南昌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安排劳动者的工伤鉴定申请,受理劳动者的鉴定申请后随机安排劳动者到所在市具备鉴定资质的 医院做检查 ,然后再60天内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的,延长期不超过3天;工伤 鉴定费用 在300到400元,由当地物价局根据所在地的生活、经济发展水平制度,建议拨打12333社保服务 热线咨询 ,工伤鉴定费事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
  二、工伤鉴定主要有哪些类型:
  (一)劳动能力鉴定,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鉴定,其中对于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应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加以明确,如果结论中未注明的,不予以支付生活护理费.(二) 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三)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四)旧伤复发的确认;(五)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六)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七)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三、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评残程序(一)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对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决定不受理的,应说明原因。(二)工伤申报人应提供工伤申报材料、工伤证明资料、诊疗工伤的医疗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工伤申报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三)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组织专家组或委托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伤残等级和生活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四)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审查材料及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汇总提交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并在15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最终结论。(五)填写《职工伤残程度(等级)鉴定表》和《职工伤残生活依赖程度(等级)鉴定表》,将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面通知申报人。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工伤鉴定的钱是谁出钱?在工伤鉴定的时候产生的费用由自己支付,但是这笔费用并不是很多一般在几百元左右,因此在做工伤鉴定时要及时的支付工伤鉴定费用,来保证工伤鉴定能够顺利完成,得到工伤鉴定的赔偿。一般工伤鉴定时候需要支付300到400元的鉴定费,其实这一笔费用与需要赔付的费用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我们在工伤鉴定时候要及时的去支付费用来保证工伤鉴定能够顺利完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疫情信用卡怎么延迟还款?
      疫情信用卡怎么延迟还款?疫情信用卡延迟还款是需要当事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延期还款的申请表格,通过网络或者是柜台来进行办理。《关于进一步强化......


·离婚房子能判给孩子吗?
      离婚房子能判给孩子吗可以送给孩子。二、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


·法院起诉无效婚姻收费吗?
      法院起诉无效婚姻收费吗?法院起诉无效婚姻显然是需要收费的,涉及的财产不多的婚姻无效案件需要几百元左右,涉及到财产数额较大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收......


·一、农村家暴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农村家暴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


·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
      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询问和讯问是两个不同意思的词,询问证人或报案人,讯问只能是犯罪嫌疑人。报案人去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提供有效的信息......


·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如何建立?
      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如何建立?1、设立专人负责劳务管理每一个项目部都要明确1-2名劳务管理人员,建议可与工地安全员一岗双责,既管安全又管劳务......


·取保候审到期还要继续侦查么?
      众所周知,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提交一定的保证金,并且承诺稽查期间随叫随到,保证不逃避,并且积极协助侦查。很......


·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房产的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对房屋的买卖、赠与以及继承,而有的人为了加强房屋转让的法律效力,之后会选择办理公证,需......


·公诉机关能诉讼重婚吗?
      公诉机关能诉讼重婚吗?一、公诉机关能诉讼重婚吗?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般来说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


·企业倒闭清算顺序
      企业倒闭清算顺序一、《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


·职务发明创造适用哪条法律?
      职务发明创造适用哪条法律?《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