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孩子监护人如何申请禁止探视权?

探视权是父母双方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所具有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例如另一方对孩子不好,探望孩子的目的不纯等原因,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则有权申请禁止探视权。那么如何申请禁止探视权则成为一个问题。
  
  
  一、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中止探望权的情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
  
  2、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3、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
  
  4、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5、探望权人有借机藏匿子女的企图或行为;
  
  6、探望权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
  
  7、与父或母生活在一起的再婚配偶及其他的家庭成员虐待或歧视子女;
  
  8、探望权人探望子女后,恶意地不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时间将孩子送回直接抚养方;
  
  9、其他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符合以上中止探望权情形之一,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但是当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消失后,要恢复探望权行使。
  
  二、申请中止探望权的条件:
  
  1、中止探望权行使必须由有权提出中止请求权的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包括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还有其他队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中止探望权是处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考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权申请禁止探视权。私自禁止探视权违反相关规定,如何申请禁止探视权还是要咨询专业的律师走相关的法律程序。不管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何,还是应该给孩子营造一个快乐的童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一、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有哪些?公民立遗嘱是依法处分个人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所以,有效遗嘱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立遗嘱人必须具有......


·酌定量刑情节后果是加重还是减轻?
      酌定量刑情节后果是加重还是减轻?一、酌定量刑情节后果是加重还是减轻?两者都有;量刑情节就是对量刑轻重有影响的情节,有两种分类方法。一种......


·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
      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


·在我国的劳动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
      在我国的劳动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试用期员工也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了劳动关系,当然试用期也是......


·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一、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名字不同是正常的,可以办理过户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土地使用证的申请;2、......


·产品质量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产品质量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1、协商被害人和侵害人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商量解决,通常当事人之间要达成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2、调解企业主管部门......


·河南交通事故鉴定是怎样办理的
      河南交通事故鉴定是怎样办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


·15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包括什么情况?
      15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包括什么情况?一、15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包括什么情况年满15周岁的孩子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一般哪些属夫妻的共同债务
      哪些属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现在为了支持大型工程的建设来便利人民的生活,政府向人民征地在生活中变成了很普遍的现象。但是,就我们所知,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