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一方不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离婚之后,如果有孩子需要抚养的只能跟其中一方生活,另外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比如说教育费用等,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存在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一方不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一方不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什么是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什么是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在争取孩子抚养费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说,孩子抚养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一种负担,也是一种责任。首先这个问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看的,如果是一方下落不明导致的无法拿到抚养费,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如果是有钱却不愿意抚养的,可以起诉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时间?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时间?具体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法人变更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


·异地拘留时间计算的基准是多久
      异地拘留时间计算的基准是多久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


·一般在二次开庭后几天宣判
      一般在二次开庭后几天宣判一、二次开庭后几天宣判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公民的权利,当民事诉讼案件中出现诉讼时效过了的情况时,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抗辩。那么民事......


·我是商铺承租人,遇到拆迁了,我该怎么争取补偿?
      一、我是商铺承租人,遇到拆迁了,我该怎么争取补偿?  承租的商铺要进行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产生的费用、临......


·转租没到期的房子合法吗
      转租没到期的房子合法吗房租未到期转租出去是否合法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可以转租或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征得了出租人的同意,是合法的;反之......


·一、在我国拆迁离婚能多分房吗?
      一、在我国拆迁离婚能多分房吗?在我国拆迁离婚不能多分房,房屋拆迁一般是由于城改或者棚改,对整村或者某一片小区进行整体拆迁改造,在改造方案批复取......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基本特点有哪些?1、依据知识产权与其他(一般)民事权利联系和区别,知识产权的对象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著作权)在内的以独创构思......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口头吗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口头吗一、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口头吗可以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聚众斗殴的双方如何处罚?
      由于口角问题或是一些纠纷,在现实生活当中经常会发生聚众斗殴事件,对于聚众斗殴事件我国公安部门是予以严厉打击的。对于聚众斗殴的双方则进行不同程......


·公司法人人名章要求备案吗
      公司法人人名章要求备案吗?公司法人人名章是不要求备案的。企业刚设立的时候也只是备案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因为法人只是独立的个人,不代表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