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撞车保险赔偿标准有哪些

车撞车保险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在日常生活中,买车时我们都会为自己的车上几个安全保险,以免自己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不是我们的责任,保险可以根据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我们自己就不必额外出资,可以省去一大笔修理费。保险保护了我们的合法利益,那么遇到交通事故车撞车的赔偿标准又是什么样的呢?下文对车撞车保险赔偿标准进行了详细的回答。
   一、交通保险赔偿标准
  车辆保险理赔标准: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 创伤治疗 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6、 残疾用品 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二、车撞车保险赔偿标准
  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上文回答了车撞车保险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这个问题,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车撞车如果一方有责任、一方无责任,那么由有责任方和保险方进行理赔;如果事故双方都有责任,那么有双方和保险方进行理赔。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给车子上足保险,这样我们遇到交通事故就不必慌张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做?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做?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做??1、是需要你和你的男朋友共同办理的,单方不能办理。2、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准备好以......


·仲裁法中关于枉法裁决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仲裁法中关于枉法裁决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证明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


·收养法施行前已经形成下列关系应予以承认
      1、对依照当时有关规定办理了收养公证或户籍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承认其合法有效.2、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应予承认.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l......


·一、交通事故赔偿损失会赔偿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损失会赔偿什么项目?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


·继承父母遗产房过户费怎么算
      继承父母遗产房过户费怎么算?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2、房地产过户工本费,大概是100左右。二、房管局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在实践中,对双方的约定订立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行为,订立合同之后,双方的约定就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对于双方义力的履行......


·上下班路上自已摔倒受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路上自已摔倒受伤属于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如何进行举报?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如何进行举报?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提供材料是什么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提供材料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


·非劳动关系合同中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在如今法律健全的社会,大多数劳动者在到用人单位工作之前都会签订合同,这样劳动关系就存在了。但是并非所有的人在开始一份新工作前都会和用人单位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